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借钱不还钱担保人负什么责任?

借钱不还钱担保人负什么责任?借钱不还钱担保人负债务的偿还责任,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保证方式: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两种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都可以向债务人予以追偿。二、担保追偿权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担保追偿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民法典》(2012.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担保合同拟定之前,担保人、出借人、借款人就需要确定担保的方式,无疑若是协商后,确定但方式为连带担保,那么无疑债权人的债务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相应的,此种情形下,担保人需要承担的担保风险就大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


·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误工费由谁支付1、由肇事方承担;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


·个人借贷中要审查哪些内容
      在我们的周边,您可以看到有不少,原先是好友但后由于借贷纠纷而俩人老死不相往来的例子。那么,为了避免个人借贷纠纷的发生,在个人借贷中经济要审查......


·未婚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吗?
      未婚生育的社会抚养费吗?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工伤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计算
      工伤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计算工伤事故赔偿金额如何计算:1.医疗费赔偿金额等于诊疗金额加药品金额加住院服务费金额(依据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


·配偶消失不见是否能够离婚
      配偶失踪,尤其是长期失踪,致使家庭不再完整,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随着淡薄,夫妻关系已经名存实亡,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配偶消失不见是否能够离婚......


·破坏生产经营秩序罪是什么?
      社会新闻时常会出现工人不服单位的辞退决定,而故意地破坏了该单位财物并导致单位不能正常运营的情况,单位如果追究该工人的违法行为就能以破坏生产经......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是怎样的一、机动车牌照污损更换的全过程在准备完所有的材料之后,更换过程其实比较简单。(一)排队拿号拿完号之......


·强迫卖淫罪该如何认定的?
      强迫卖淫罪该如何认定的?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2、是否实施了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如果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或者没有实施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


·留置权的排他性规定
      留置权的排他性规定当债务人逾期不还时我们会行使留置权,留置权同时具有排他性,很多人不知道留置权的排他性是怎样规定的,在遇到同意物品设立两个或......


·招摇撞骗没有非法利益也会处罚吗?
      招摇撞骗没有非法利益也会处罚吗?一、招摇撞骗没有非法利益也会处罚吗?犯罪未遂需要判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