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居间合同房子没买成中介费是否返还
支付报酬以居间事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标准。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向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而不与其相对人发生关系,因此,居间人的报酬,应当由委托人给付。在媒介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不仅向委托人提供报告订约机会,而且还要找第三人促成合同订立,由于有了居间人的中介活动,使得委托人与第三人双方发生了法律关系,委托人与第三人都因此而受益,因此,一般情况下,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另有习惯外,居间人的报酬原则上应由因媒介居间而订立合同的委托人与第三人双方平均负担。
报酬请求权是居间人的主要权利。双方当事人约定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的报酬标准,国家有限制规定的,当事人约定的报酬额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居间合同报酬的给付义务有两种情况:一是报告居间,因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并不与委托人的相对人发生关系,所以报告居间仅由委托人承担给付义务;二是媒介居间,因为交易双方当事人都因为居间人的媒介而得益,所以,除另有约定外,由双方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行使报酬请求权采取报酬后付,即以合同因其报告或媒介成立而为限。合同未成立的,不得请求报酬;合同虽成立但无效时,居间人也不能请求报酬。当居间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或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为有利于相对人的行为的,不得向委托人行使报酬请求权。居间人所需费用,通常包括在报酬内,居间活动的费用一般由居间人负担,非经特别约定,居间人不得请求偿还费用。但当事人在居间合同中约定由委托人承担费用的,居间人对其已付的费用有偿还请求权。居间人违反其对于委托人的义务而作出有利于委托人的相对人的行为,或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方法而由相对人收受利益时,即使事前约定有费用偿还请求权,也无权行使。
由以上可见,如果居间人未促成委托人合同成立的,是不可以要求支付报酬的,但可以主张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期间支出的相应费用。如果居间人促成了委托人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发生的费用,是由居间人负担的。也就是说如果签了居间合同房子没买成中介费是需要返还给委托人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是什么在我国,政府支持修建的工程,包括道路、政府单位这些都统一称之为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在竣工以后,验收评定标准是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重复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重复签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不能重复签订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
·未签劳动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社会上一个正常的招聘录用程序是面试录取成功后,公司会与个人签订一个合同条款,这对双方的一份约束。那么有的用人单位可能会以先入职再签合同为由暂......
·一、小孩4岁争抚养权归属是怎么样的?
一、小孩4岁争抚养权归属是怎么样的?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
·可以要求法院罚没款退还吗?
可以要求法院罚没款退还吗?不可以;检察院违法罚没款是不可以退还的,罚没款申请延长是不可以的,规定的时间没有交纳会产生滞纳金。罚没款,主要是对......
·分公司的合同章有效吗?
分公司的合同章有效吗?分公司的合同章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在后期双方通过诉讼维权的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不......
·寻衅滋事追诉标准是什么
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这是判断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关键所在,因此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的进行判定才行。并且,针对不......
·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的程序
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的程序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机构......
·公司冲减借条情况说明需要写吗?
公司冲减借条情况说明需要写吗?公司冲减借条是需要写情况说明的;对于冲减是针对于收入或者费用之间相互抵消,冲减可以部分冲掉,也可以全额冲掉。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