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证有利取得子女抚养权?
1、母方争取抚养权的举证准备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相应地,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无特殊情况,子女一般都随母方生活。
(1)小孩的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小孩未满两周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姆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2、父方争取抚养权的举证准备
孩子由谁抚养的问题是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的,父方要争取抚养权的,根据实际的情况,也可做出相关的举证。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有利于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举证情况,相关情况的处理,还需要基于实际的抚养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条件的,也可以向法院举证,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向抚养权判给对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现在的婚姻法律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
·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以解除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以解除吗?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可以解除的,实际上房屋的租赁合同解除之后,那么它所带来的后果就是双方当事人关于租赁的这种关系......
·监察委对于行贿者可以采取留置措施吗
一、监察委对于行贿者可以采取留置措施吗?监察委对于行贿者可以采取留置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
·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怎样处理
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怎样处理法院对于新罪漏罪法条通常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根据《刑法》规定对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
·律师事务所立遗嘱费用要多少钱?
律师事务所立遗嘱费用要多少钱?律师见证遗嘱按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都要一千元以上;公证的话可能就几百元.但要注意,若是公证,以后想再撤销或改变该遗嘱......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内容有哪些市政工程,指的就是市政基础建设工程,也就是政府为了提供公共服务而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兴修水利、机场以及高铁......
·归还部分款项中断诉讼时效?
归还部分款项中断诉讼时效?归还部分款项中断诉讼时效的,还部分款项的情况下,是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
·员工私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怎么处理?
员工私自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怎么处理?法律不允许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审查起诉退查次数限制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退查次数限制是什么?审查起诉退查次数限制是最多退回补充侦查两次。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审查起诉案件时,......
·行政处罚决定多长时间执结?
行政处罚决定多长时间执结?行政处罚决定一般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15日内执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