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跨国公司外派人员需要同母公司解除合同吗?

跨国公司外派人员需要同母公司解除合同吗? 一、跨国公司外派人员同母公司需要解除合同的情况及相关问题
  1.公司分立,设立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还是依托母体的分支机构
  前者应当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解除原公司的劳动关系;后者则不能解除关系(子公司依托母体没有独立的用人资格)
  2、关于社保
  先解除原劳动关系,之后携带相关材料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新公司人事办理社保转接手续,注意看着点,别让社保出现中断一个月的情况,建议在新公司劳动保障登记证办理完毕后再建立劳动关系
  3、关于工作年限的连续性
  重点是看在和母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母公司是否支付了相应补偿,则可以视为解除关系,到新公司劳动年限连续性重新计算;如果没有支付补偿,则新公司应当接受原有的劳动年限连续关系
  注意:在有些单位,单位分立子公司时,会以要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为由,要求员工先辞职,由于辞职是劳动者单方面行为,这样公司可以不花一分钱就中断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而新公司则从头再接受劳动者和劳动关系,所以在变更劳动关系时,一定不要走辞职-新上岗路线,一定要原公司给予足够的补偿或书面确认连续劳动关系,最大程度保障职工利益
  公司要通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主体协议》来说明:
  1、用工主体是现在的子公司,
  2、社保等由分公司缴纳,
  3、员工的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而且,社保机构不要看劳动合同,就只要现在子公司出个证明,证明员工是在子公司工作就可以了。
   二、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由上可以得出:如果跨国公司外派人员要同母公司解除合同,首先要看这个子公司的性质,它是独立的还是靠着母公司的,如果是独立的话就需要解除合同了,所以您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然后具体对待,以上就是我们给您的答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非法经营罪退回侦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退回侦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非法经营罪退回侦查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条文规定,包括198条和200条,退回补侦查的法律依据是《中华......


·受贿多少可以立案
      受贿多少可以立案受贿罪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工伤认定没有来单位叫回去上班怎么办?
      职工因为工作原因,发生骨折的,应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从发起申请到出具鉴定结果,总是要花费一定时间的,最长可以是两个月。这段期限内,职......


·网络的盛行,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网上诈骗也时常
      网络的盛行,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网上诈骗也时常发生,特别是现在微信使用群体广范且功能强大,各种朋友圈钱的诱惑,使得一些人就容易......


·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


·一、遗产过户后的房子能卖吗?
      一、遗产过户后的房子能卖吗?已过户的是随时可以卖。继承取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将房屋人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


·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步骤
      撤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步骤土地证,是国家规定的土地的使用者或者土地的所有者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关规定,目前我国颁发......


·取得土地使用权程序是怎么样的
      取得土地使用权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在我国土地是属于国家的,人民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使用权也是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的。就需要通过......


·诈骗多少钱可以立刑事
      三千元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


·借款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部分敢于下海拼搏的创业者凭借勤劳和智慧先富了起来,但还有一小部分人却患上了红眼病,特别是少数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


·没有结婚生的小孩抚养费怎么算?
      未婚男女双方若生下孩子,也是需要抚养他(她)的。那么,没有结婚生的小孩抚养费怎么算?我国法律规定,未婚所生子女,其权利是等同于已婚所生子女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