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强险过户了险费重新算吗

交强险过户了险费重新算吗一、交强险过户了险费重新算吗
  ?二手车过户后,车主可以选择将原来的保险退保,也可以办理保险过户手续。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说,车辆过户意味着车辆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车辆所有权转移后,旧车主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发生事故或交通违章导致保险费率上浮的结果不应该由新车主承担,同样旧车主因安全驾驶而获得的保险费率优惠也与新车主无关。  这一原则在保监会下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中第十一条第(二)款有明确表述:“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应当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且交强险费率不浮动。”因此,只要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则交强险费率按标准保费计算,既不上浮也不下调。商业车险实务也遵循交强险的基本原则。交强险是必须要购买的。新车和二手车交强险不太一样,有很大的区别。市场上流通买卖的二手车在之前的原车主可能是上过交强险的,当转手时,可能牵扯到一个交强险还在保险合同期内,如果是这种情况,那就需要与该车的原投保人携带好《身份证》、《行驶证》、交强险保单等资料,一起到承保公司办理交强险的过户手续。从2008年8开始,所有的新车和保险到期的车辆续保必须购买车辆交强险。以六坐以下为例:其中私家车保费为950元,企业非营业汽车1000元,机关非营业汽车950元,营业出租租赁1800元。保险公司将根据车辆销售发票进行判断。第一年交强险价格是950元,从第二年开始,交强险的价格和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酒驾挂钩,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较强下浮10%,若连续两年未发生,交强险下浮20%,若连续三年或三年以上,交强险下浮30%;若上年度发生一次又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不浮动;若上年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不涉及死亡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交强险上浮10%,若上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交强险上浮30%。另外,若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驶,交强险价格最高上浮60%。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三、二手车交强险缴纳金额不受之前的车主影响根据有关规定,交强险在首年续保时,可根据机动车辆上一年度是否发生有责交通事故而享受费率的上下浮动。很多二手车主担心,原车主如果在上一年度发生了有责交通事故,是否会“牵连”过户后的二手车交强险保费?对此,二手车主无需担心,因为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在保险期限内,机动车被转手且办理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在下一年度续保时,前一位车主的事故记录并不会影响下一位车主。以上就是交强险过户了险费重新算吗的有关内容,交强险是交通强制保险,也就是说每个车主都必须给自己的车辆购买的保险,如果是购买二手车的话就需要注意交强险的有关注意事项了,如果想了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可以起诉重婚罪的人?
      一、可以起诉重婚罪的人有哪些重婚罪起诉的主体包括被害人和公诉机关。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既属于自诉案件,也属于公诉案件,所以可以......


·什么是集资房 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什么是集资房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


·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我们知道,员工入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同样,在协商工资变更时还需要签订工资协商合同。那么,员工签订工资协商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


·按揭买房离婚房产上名字怎么更改按揭买房离婚房产改
      按揭买房离婚房产上名字怎么更改按揭买房离婚房产改名需要先把贷款还清,然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通常需要把贷款还清,办理过户。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


·无偿转让股权纳税问题怎么处理?
      无偿转让股权纳税问题怎么处理?有些人因为出国定居等特殊原因,会将手头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如果是转让给家人,可以采用无偿转让的形式。目前法......


·土地使用权受让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受让时间的规定有哪些一、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二、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


·抗辩权如何行使有什么条件?
      抗辩权如何行使有什么条件?抗辩权简单的来说就是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在民事法律省体现的非常的多,比如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


·杀了人除了死刑还有赔偿吗
      有赔偿。死刑是刑事责任,赔偿钱财是民事责任,即使被判死刑,该负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承担。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以下费用:1、丧......


·离婚无过错一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几种
      离婚无过错一方要求赔偿的情形有几种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


·公司转让借款该怎么追回
      公司转让借款该怎么追回<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


·被告以实际行为拒绝履行合同违约吗?
      被告以实际行为拒绝履行合同违约吗?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叫做“预期违约”或“先期违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