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执行怎么办如果劳动仲裁做出裁决后,双方在法定时间内都没有起诉,那么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0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一般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一般依法执行。二、如何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1、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费,对方承担(个别地区一般求申请人先垫付执行费,执行后再返还给你);3、可以查封对方的银行账号、车辆、厂房、应收账款等资产。所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申请人需一般尽可能多的提供对方的银行账号或其他财产的信息,以供法院执行人员去尽快执行;4、需一般申请人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有样本,到那抄写一份即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当事人一般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生效劳动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的申请,并提供该裁决书或调解书。此时,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用人单位的注册信息,组织机构代码,强制执行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该申请后一般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赃物是遗失物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赃物是遗失物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赃物是遗失物,原则上遗失物和赃物是不适用善意取得的,但是符合一定条件的遗失物和赃物是可以善意取......


·法律援助到执行都不要钱吗?
      法律援助到执行都不要钱吗?一、法律援助到执行都不要钱吗?不收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


·生育期间工资从生育报销扣除合法的吗?
      生育期间工资从生育报销扣除合法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简单来说,生育......


·已签订合同单方面毁约会怎样
      已签订合同单方面毁约会怎样《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时间要多久?
      在法院进行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要借助司法鉴定出具的鉴定依据,司法鉴定可以进行鉴定的内容有很多种,包括人身损害在内都可以进行鉴定,司法鉴定部门......


·怎样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的当时,要是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的话,可能会就此展开一场争夺。获胜的一方,理所当然就会获得抚养权。因此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至关重要。接下......


·借出去钱没有借条怎么还
      借出去钱没有借条怎么还此时出借人可从间接证据入手,以形成间接证据链。1.借过钱的证据: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是......


·收到抚养费可以公证吗?
      当法院对抚养权的判决或协议离婚后的孩子归属后,抚养费的标准也将是重要的一个后续环节。对于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来说,如果抚养费不能很好的作为孩子成......


·交通事故责任协商不成怎么办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在交警赶到现场划分事故主次要责任、确定双方赔偿比例等问题之前,大多数当事人往往会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毕竟省时省力。但是当交......


·工伤老人抚养费什么情况下有?
      在我国,职工在企业入职的时候就必须购买工伤保险。因为职工在上班的时候难免会发生各种意外,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保障,员工可能就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


·拆迁安置补偿费的种类有那些?
      拆迁安置补偿费的种类有那些?一、?拆迁安置补偿费的种类拆迁赔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