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驾照违章多久没去处理会被注销

驾照违章多久没去处理会被注销驾照违章后没处理不会被注销,只有在处理完违章之后当事人才能要求注销旧驾驶证申请新的驾驶证。一般是3-5个工作日,但要把当初交罚款的凭条保存好,等查询发现违章消除后,再处理,以防万一。需要处理完违法行为,补缴纳罚款和滞纳金后,才能注销重新申请驾驶证。申请驾驶证提交的资料:(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二)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医疗证明原件;(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四)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驾驶证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交通违章没处理,是驾驶人违章还是机动车违章,如果是驾驶人违章未处理,驾驶证被注销可以不管了;如果是机动车违章(一般是非现场违章)未处理,可以找其他人用他的驾驶证去处理违章。公安部日前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驶本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二、交通违章如何快速网上处理打开所在地官方交警网,找到违法处理栏,进去后输入车牌号,短信验证后进入违章记录,核对违章记录是否属实,如无误按照流程即可进行处理,处理完后会有张处罚决定书显示,记好处罚决定书编号。一般交通违章处理会由指定的银行收缴罚金,登录指定的银行的手机银行,找到生活缴费栏,找到所在市栏,找到交警罚没一栏,进去之后输入之前网上处理的处罚决定书编号,缴完费即完成。整个流程大概几分钟就可以处理完,为了节省大家宝贵的时间,省却不必要的麻烦,自己可先查询下所在地有无开通网上交通违章处理平台,还有当地收缴罚金的指定银行有无开通网上罚金收取功能。家人不知道操作的可帮其完成。驾照违章之后要及时按照处罚决定书前往相关部门接受处罚,不能心存侥幸心理,以为长期躲避处罚就可以重新来过。由于驾驶证与当事人身份证绑定,逾期接受处罚不仅会给重新获得驾驶证造成障碍,还可能产生其他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只有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间接证据定案的原则?
      只有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间接证据定案的原则?一、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复议吗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复议吗可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


·公司法修订内容的具体解读
      公司法修订内容的具体解读公司是现代经济体制中最常见的经济组织形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公司的内部结构也越来越完善。经济是瞬息万......


·四川省水上交通事故人身伤亡赔偿办法
      水上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发生在水面或者海上的事故,其事故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为了规范水上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1997年四川省颁布了《四川省水上......


·非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非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与要式合同有什么区别?一、非要式合同成立条件1、如果法律法规、当事人对合同的形式、程序没有特殊要求,则承诺生效时......


·对判处拘役的罪犯由谁执行
      对判处拘役的罪犯由谁执行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


·股权投资流程立项时都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投资流程立项时都需要注意什么?股权投资流程立项的注意事项一、项目收集股权投资基金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1)依托创新证券投资银行业务、......


·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如何认定?
      很多打零工的人与老板之间并不会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当出现纠纷时,提供劳动者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关键是原被告之间是否成立个人劳务关......


·中国刑法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
      中国刑法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怎么量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


·农村股份继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农村股份继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继承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
      行使撤销权以谁为被告?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问题1、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