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教算不算无犯罪记录

劳教不算犯罪记录。劳教不算犯罪但是有案底,劳动教养只是一种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现在劳教已经被取消了,所以也不存在犯罪记录的问题。《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罪犯、劳教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罪犯、劳教人员释放、解教、死亡和撤销劳动教养之后,其档案应进行整理,正副卷合并,每个人的档案组成一卷或数卷。其档案材料排列顺序如下:
  (一)罪犯(含少年犯)档案:
  1、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
  2、入监登记表、健康检查表;
  3、罪犯的历史、自传材料和本人重要的反省材料;
  4、对罪犯改造表现的考核、奖惩材料,他人对罪犯的检举揭发并经过查证属实的材料,罪犯年终鉴定表,文化程度技术等级证明材料;
  5、罪犯逃跑、行凶、破坏情况及处理结果等材料;
  6、罪犯正常死亡、工伤情况材料和医院医疗鉴定结论等,罪犯非正常死亡的勘验材料;
  7、对罪犯提出加减刑的呈批材料;
  8、法院的加刑判决书,减刑、假释裁定书;
  9、罪犯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材料;
  10、罪犯出监鉴定表,罪犯释放证明书存根;
  11、罪犯的照片、底片、指纹;
  12、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
  (二)劳教人员(含少年教养)档案:
  1、劳动教养决定书、劳动教养通知书、呈批表及劳动教养综合结案材料;
  2、劳教人员登记表,健康检查表;
  3、劳教人员照片、底片、指纹;
  4、劳教人员考核、奖惩材料,年终鉴定表,文化程度、技术等级证明材料;
  5、劳教人员工伤事故处理情况、伤残证明材料;
  6、重要问题的反省检查及坦白检举材料;
  7、劳教人员逃跑、行凶、破坏、犯罪情况及处理结果材料;
  8、延长、减少劳教期限的审批材料;
  9、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裁定、判决书;
  10、劳教人员所外执行、所外就医、试工、试农、试学的审批材料;
  11、劳教人员死亡情况及鉴定结论;
  12、解除劳教审批表、证明书、出所鉴定表;
  13、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私拿公司钱怎么判刑
      视情况而定,如果数额较小则不判刑,公司给予处罚;若数额较大,则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数额巨大,则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通常什么时候签的
      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通常什么时候签的一、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通常什么时候签的1、一个月之内签合同。2、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


·一、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在工伤鉴定结果没有出来之前,企业不得终止合同,即使合同期满,企业也应续约合同期限,续约到鉴定结果出来。如果......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目的有什么不同?
      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目的有什么不同?犯罪目的不同点在于,拐骗是为了收养,拐卖则是为了获利。但是如果拐骗后进行出卖,则性质就应定为拐卖。拐卖的......


·故意伤害致死最重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致死最重判多少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严重残疾的情况,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在伤害致人死亡后,立马就自......


·怎样起诉要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不过有时候,双方情况也可能发生变化,如果拥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的情况已经不利于孩子成长......


·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
      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


·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是否可以减刑
      一、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是否可以减刑?判处终身监禁的罪犯也是可以减刑的,但只能由终身监禁减为无期徒刑,减为无期徒刑之后就没有假释的机会了,"终......


·股权投资委托协议怎么写?
      股权投资委托协议怎么写?股权投资协议书甲方:(投资人)乙方:(操作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


·取保候审后不予起诉政审能通过吗
      可以的,检察院不予起诉(不起诉,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后,认为案件具有尚未达到起诉的条件,而......


·夫妻离婚后可否变更其子女抚养关系?
      夫妻离婚后可否变更其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可以协商解决,可以另行起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