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九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主要是指出卖、转让重要武器装备的,战时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的,致使武器装备流散社会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出卖、转让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等等。
  
  二、涉嫌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审查起诉的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可见,我国法律制度中对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规定的判刑标准还是非常严厉的,国家的武器装备也不是不能出卖,但是,只有国家才能依法对外转让武器装备,作为军队上的现役军人,没有权利随便把军队上的武器装备给卖出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做出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该如何计算
      做出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该如何计算一、解除合同赔偿的标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临时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工伤不存在临时工之说,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


·新刑法渎职罪包括什么?相关规定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都会听到警察是人民的公仆等,但是我们也常常会在电视上看到或者是现实中也可能遇到,某些官员利用自的职权而徇私舞弊。那么我们国家对于产......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都有哪些赔偿?
      企业未签订劳动合同都有哪些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现任妻子对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现任妻子对变更抚养权可以吗一、现任妻子对变更抚养权可以吗可以争取;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


·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公司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很多公司的开设并不是一个人单独投资的而是几个人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一般来说实际控制的人称为实际出资人,而......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被告是谁?
      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被告是谁?一、驳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被告是谁?要看实际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老婆要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


·真正连带债务与不真正连带债务的区别有什么?
      您对于借债的解释可能很了解,但是关于真正借债与不真正借债您都不熟悉,对于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涉及到的人数不止一个人时,这时候就涉及到上面的真正与......


·五险二金指什么
      五险二金即五险一金再加上企业年金。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


·在我国划痕险要不要修车发票?
      在生活当中相信很多车主都有过自己的车子被别人给划花了的这种经验,其实这也是我们在驾驶车辆的过程当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事情。有的时候可能自己不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