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可以再处理吗?

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可以再处理吗?有违章到年审的时候处理是可以的,但现场违章是需要及时处理的,法律规定现场违章需要在15天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而一般到了年审的时候,很可能会超过15天,所以建议最好提前处理违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第六十二条 对违法行为人决定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违法行为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缴罚款。以上就是驾驶人员对交通违章的具体处理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违章事实而定,不同的违章事实所认定的违章处罚是不同的,对于电子眼拍照的违章事实,是可以在年审时一起进行处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
      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


·私募基金需要托管吗,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
      私募基金需要托管吗,私募基金为什么要托管?私募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基金,不管是在私募基金的申请发行发面,还是在私募基金的发行条件上来说,都比普......


·我国关于高空坠物适用什么责任原则
      我们曾在新闻当中见到过这样一则报道,一个杯子从高空当中坠落而下,而给过路的行人除了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以外,更重要的是这些平时不被您所注意的一......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


·在我国履约抗辩权是什么?
      在我国履约抗辩权是什么意思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导致在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发生了违约问题,肯定会给另一方在一定程度上带来相关损失,但是这种违约......


·车险第三方肇事逃逸赔偿吗?
      车险第三方肇事逃逸赔偿吗?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当有责任时,三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00......


·贩毒介绍人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贩毒介绍人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贩毒介绍人的量刑规定是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克或者其他......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


·劳动合同签订超过诉讼时效后还可以起诉吗?
      劳动合同签订超过诉讼时效后还可以起诉吗?劳动合同签订超过诉讼时效后还可以起诉,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天内,提......


·上海新商业车险规定是什么?
      上海新商业车险规定是什么?一、上海新商业车险规定是什么?根据今年实施的车险新规,如果车辆上一年出现多次理赔将按次数相应上浮费率,出险1次保费......


·离婚财产给成年子女怎么办理?
      离婚财产给成年子女怎么办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成年子女无权要求分割父母的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