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0年辞退无固定期限员工补偿标准主要分为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协商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饮酒驾车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会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对
      饮酒驾车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会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对酒驾的查处力度也是很大的,如果发现当事人醉驾的,公安机关会立案,对当事人进行讯问......


·婚前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必须以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为条件,债权人对此事实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


·离退休人员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
      离退休人员抚恤金能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


·单位使用职务作品是否该付稿酬?
      单位使用职务作品是否该付稿酬?单位使用职务作品不一定需要支付稿酬,因为该作品可能属于单位所有。作品所有权确定的办法具体如下:1、单位作品即根据......


·该如何约定民间借贷的利率
      该如何约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一、该如何约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利率的约定是借贷双方达成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很多民间借贷带有一种投资性质在里面,如果利......


·抢劫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抢劫犯罪
      对抢劫罪进行认定,是定罪之前很重要的一步。经过认定,如果属于抢劫犯罪的话,那么就会按照《刑法》中对抢劫罪的量刑作出处罚。那您知道这个抢劫罪怎......


·犯罪预备条款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预备条款的条件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


·企业并购的整合风险是什么?
      企业并购的整合风险是什么?一、企业并购的整合风险1、战略协同风险企业战略是企业根据对内外环境的各种制约因素、有利条件等方面的分析,从全局......


·首付多久后签购房合同
      通常先签订购房合同,再交首付款的。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缓刑期满算不算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期满算不算刑罚执行完毕?不是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是“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未犯新罪,考验期满......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一、丈夫死亡继承人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