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对于被辞退的员工工资应该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一、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4--经营者持股
      1.基本目的:  (1)出资人对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先到位。  (2)绑在一个战车上。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3)消除58岁现象。让经营者......


·股权质押率是多少?如何办理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率是多少?如何办理股权质押?一些具有价值的物品都可以当做质押物进行质押,股票或是股权也可以进行质押。股权质押就是把“股票持有人”持......


·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律师费谁出?
      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律师费谁出?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了保障在其他方面处于非常弱势的人群的权利,让这部分人群有法......


·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
      采取监视居住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


·撤销监护权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撤销监护权的条件具体有哪些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


·老年人监护人侵占还可以当监护人吗?
      老年人监护人侵占还可以当监护人吗?不可以。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职责】第三款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费用标准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


·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
      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


·什么情况可以判离婚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离婚无效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


·单位辞退员工社保如何缴纳?
      单位辞退员工社保如何缴纳?单位辞退员工社保需要在找到工作之后由单位来缴纳,具体的流程如下: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