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怎么量刑
依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是指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数量较多的;多次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屡教不改的;既买卖又运输核材料的;非法买卖、运输的核材料被他人利用,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出于实施其他犯罪的目的,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等等。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和主观要件是什么
(一)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根据规定,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非法从事买卖、运输核材料的活动,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按本罪论处。
(二)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即明知是核材料而非法买卖、运输,其动机则可能多种多样,有的为了营利,有的为了实施其他犯罪。不同的动机一般不影响定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行为和结果是统一的,即实施行为本身就已经满足了行为目的。对于情节严重的判断,不仅仅根据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来判断,还包括携带物质的多少、物质本身的危险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多长时间作出
要是劳动者需要申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那么此时最好先了解清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什么,该如何提出申请。同时也不好忘了,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结......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在诉讼的时候,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起诉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因公出差人员感染新型肺炎算工伤吗
属于出差期间患病,不属于工伤。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7种: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
·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一、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1)计算基数: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合同法规......
·2023年以后减刑好减吗
一、以后减刑好减吗减刑需要符合条件。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
·什么叫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过失以失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涉嫌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
·一、有没有人重婚罪坐牢应该判几年?
一、有没有人重婚罪坐牢应该判几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另一方有配偶并与其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
·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范围是什么?
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范围是什么?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范围有委托权、代理权的授予,委托收款背书产生的最重要的效力就是代理权的授予,一经为委托收款背书......
·一、拍卖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怎么处理?
一、拍卖中的买卖不破租赁怎么处理?如果租赁权设定在先,法院查封、冻结在后,那么,该租赁权仍然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