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我国刑法对抢夺枪支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抢夺枪支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我国刑法对抢夺枪支罪的处罚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本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和危险物质的行为。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指秘密窃取各种枪支、弹药、爆炸物及危险物质的行为,即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使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将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取走。其具有以下特征:(1)行为人取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暗中进行。(2)行为人秘密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是不被前述物品的所有者、保管者发现的,即秘密是针对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而言的。因此,即使窃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时,已被他人发现或暗中注视,也不影响本罪的成立。(3)行为人自认为自己的窃取行为不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觉。实施秘密窃取行为的手段、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如撬门扭锁越窗、顺手牵羊等。行为人只要盗窃上述对象物之一的,即可构成本罪。如果同时盗窃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如行为人既盗窃枪支,又盗窃弹药的,也只构成一罪,不适用数罪并罚。而且,由于本罪所指向的犯罪对象是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而非一般公私财物,因而成立本罪并不要求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存在抢夺枪支行为的,应当根据造成的实际犯罪事实后果,如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等情况来进行量刑处理,不同程度的犯罪事实后果,最终的量刑处理情况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中止撤销仲裁裁决程序是什么
      中止撤销仲裁裁决程序是什么?1、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


·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可以拿多少钱
      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在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实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现实中有的单位却违反了相关规定。而......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是什么绝大多数的公路工程都是由市政府买单修建的,用来服务于社会公共的建筑工程。其实当初国家在审批的时候,所......


·婚前共同买房结婚前分手怎么办?
      婚前共同买房结婚前分手怎么办?确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要看不动产登记簿上是谁的名字,除非发生登记错误的情况,记载于登记簿上的权利人推定为房屋......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郑州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郑州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注:本文所述标准仅做参考,具体标准以在政府部门下发安置补偿方案规定为准)一、货币补偿评......


·代位继承要有怎样的条件
      代位继承要有怎样的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


·检察院异地关押是为什么?
      检察院异地关押是为什么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犯罪地在外地或主犯在外地的可以异地......


·出售假币罪的犯罪认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我国公民有制造、销售假币的这种行为,是严重违反我国刑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现如今随着我国各种法律制......


·上海居转户中社保补缴部分计入年限吗?
      上海居转户中社保补缴部分计入年限吗?不计入,根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居转户”申请者除了需持有居......


·买房时遭遇欺诈怎么获赔
      长期以来,由于开发商与买受人的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导致的合同欺诈、买受人利益受损的事件不时发生,因此商品房买卖投诉在全国的消费投诉中名列......


·河源被监视居住在哪里
      河源被监视居住在哪里一、河源被监视居住在哪里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或者是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