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药品监管秩序和人的健康权利。2、本罪的犯罪客观方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只要具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至于所生产、销售的假药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在所不问。因为只要生产、销售了假药,就会破坏国家的药品监管秩序。如果生产、销售的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本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经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鉴定,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致人严重残疾、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3、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明知他人生产、销售假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4、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的,如造成了人员的重大伤害或者死亡的,是需要对生产销售的人员进行严厉惩罚的,单位犯罪的应当对主要负责人员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公司法中的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
      公司法中的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1、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


·其实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针对房
      其实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针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措施可以说是非常多的,正是因为在如此高如此高度的关注之下,现如今......


·一、能否约定排除买卖不破租赁?
      一、能否约定排除买卖不破租赁?不能排除,因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


·音同字不同商标侵权吗
      不侵权,像是同音不同字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算是商标侵权。构成商标侵权的,除非是使用的同样的汉字标识,并且应用于同一领域内,而且是自己的商标注册在......


·残疾赔偿金怎么认定计算期限?
      一、残疾赔偿金怎么认定计算期限?残疾赔偿金计算期限一般是认定为是20年,如果年龄超过了六十岁就需要按照超过部分减少,而超过七十五岁的公民就......


·哪些情况下故意伤害要加重处罚
      哪些情况下故意伤害要加重处罚有两种加重情节:1、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申请书如何书写?
      医疗事故法律援助申请书如何书写?一、医疗事故法律援助申请书如何书写?法律援助申请书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人(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


·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一、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什么?1、知道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规范。通常中档轿车的日行驶路程应在150公里以内,但也有许多租借公......


·取保候审扣押的手机什么时候给
      取保候审出来被扣押的物品,如果与本案没有关系,就可以取回被扣押物品,如果与案件有关就不能取回。《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
      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什么?专利法中的惩罚性损害赔偿是并不是按照实际损失来进行的损害赔偿,如果是根据侵害人所得的利益记性计算一般情况下是用......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执行?
      一、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怎么执行?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按照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或者按照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进行执行。如果都没有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