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劳动仲裁后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后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一、劳动仲裁后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到最高人民法院
  
  劳动仲裁以后起诉的一般是由基层法院受理,然后上诉的由当地中级法院受理。对终审不服的还可以想省高级法院申诉。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第五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仲裁结果明显不公怎么办
  
  仲裁结果明显不公,可以申请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增加注册资本申请变更登记的期限是多久?
      增加注册资本申请变更登记的期限是多久?一、增加注册资本申请变更登记的期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


·法律规定公司是什么的法人
      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


·公司法一人股东是怎么规定
      公司法一人股东是怎么规定的其实在当今时代如果要创办独资公司的话说,面临的债务债权和其他的法律风险都是非常大的。不过如果有条件并且有能力的话......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


·土地转包许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土地转包许可的相关规定是什么?首先,土地流转后再次流转是不违法的,但如果第一次流转合同限制再次转包的,不得转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对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
      对残疾赔偿金包括哪些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2款(“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


·培训合同内容规范主要内容 现在不管是大街小巷还是在网络上,
      培训合同内容规范主要内容现在不管是大街小巷还是在网络上,都能看到很多培训课程,各式各样的培训内容琳琅满目。那么在众多培训课程中怎么才能分辨......


·保密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保密协议书内容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很多企业或者机构为了保证其核心竞争力或者一定利益不流失,都会与相关岗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书。那这个如此重要的保密协议书格式是怎样的呢......


·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非法采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


·实践中,人们在购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
      实践中,人们在购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这样能够保障购房违约金的追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