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企业欠款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是怎么样的?

企业欠款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是怎么样的?
  
  一、企业怎么预防欠款纠纷
  
  欠款预防机制应当贯串始终,而不应临阵磨枪、临时抱佛脚。
  
  为预防欠款纠纷,企业可以做到:
  
  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
  
  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
  
  3、尽量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先定金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必须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的,应当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续;
  
  4、有证据证实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丧失商业信誉时,应当中止履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5、关注债务人财产状况与变动,为诉前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奠定基础。
  
  二、企业如何应对欠款纠纷?
  
  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
  
  在企业发生了欠款纠纷后,为应对欠款纠纷,企业至少应当做到:
  
  1、梳理现有证据能否证实欠款事实,如不能证实,必须补充调查新证据;
  
  2、通过互抵债务、放弃追究违约责任、接受对方生产要素、有价证券、个人物品等方式促成协商与调解;
  
  3、债务人人去楼空时可能涉嫌合同诈骗,应当及时报案并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4、通过专业调查公司,了解债务人的人员、资金、财产等情况,为诉讼奠定基础;
  
  5、向律师寻求对策,其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欠款清偿,必要时可以代理提起诉讼。
  
  三、形成企业债务纠纷的原因:
  
  1、企业本身资金不足
  
  企业自身发展资金不够,需要对外举债才能完成某项出资、投资项目,但是所有的经营都是带有风险的,市场经济的规则就是,有利润存在的地方就存在风险,不可能所有的企业都能够那么幸运的成为盈利的宠儿,而一旦投资失败,项目失败,这个债务就是不可避免带给企业的第一个纠纷。
  
  2、遭遇合同诈骗
  
  企业在与他方正常经济合同来往中,遭遇对方的合同诈骗,导致自己的资金损失。有些合同诈骗犯罪分子,利用收取企业预付款、定金、订金、保证金等形式,诱使企业签下一个前景可观的合同,合同签订以后,这些犯罪分子卷款潜逃,虽然说企业最后可以报案通过刑事立案途径追究该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以及要求退还款项、赔偿损失,但是现实中存在很多人去楼空的现象,如果是卷款潜逃一去不复返的人物,这个民事上的债权,就变成一个数据,企业的这个债权就变成了企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难以实现的权利。
  
  3、合同签订不明确
  
  合同双方因为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履行方式等发生纠纷,导致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付款的行为,这时的债权债务虽然真实的存在,但是需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才能实现,这个实现债权的时间是漫长的,实现的成本和代价是昂贵的,而且最后的结果能不能胜诉都不一定,因此,这种因为合同签订不谨慎、合同履行不规范,给企业造成的债权债务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土地确权村干部违规操作,怎么制裁?
      土地确权村干部违规操作,怎么制裁?土地确权村干部做法土地确权,由村集体自己来决定,如果需要再调整,可以委托村干部重新分农民的土地。调或......


·工程转让以完工合同有效吗?
      工程转让以完工合同有效吗?一、工程转让以完工合同有效吗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是有效的。1、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条件(1)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


·团伙网络诈骗判刑标准
      团伙网络诈骗罪是指以两人以上的组织通过网络手段,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或者物品为目的,用不存在的事实或者在他人不知情的方法,真实的骗去了不属于自......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


·收购小规模公司流程有哪些
      如果想要收购小规模的公司,就需要了解收购的具体流程还要需要注意的事项,收购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列所示:1、想要收购公司首先需要聘请一个专业的律......


·订立的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
      订立的遗嘱不公证是否有效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一、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终身监禁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终身监禁的条件都有哪些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


·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继承其财产,这是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或者公序良俗在家族范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