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难道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住局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难道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住局吗?很多人不了解,可能造成忽略法律。接下来就由为您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二、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住局吗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编辑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三、手续费用
  手向续费用编辑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具体手续和费率等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确定。
   房屋买卖合同要经过建住局吗?总而言之,房屋买卖合同是不需要经过建住局的。买卖双方所签署的合同本身就受法律保护,维护了买卖双方的利益。如果要经过建住局的话,那就出现了第三方。如果您对此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向进行详细询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刑法中拐卖儿童什么罪
      在刑法中拐卖儿童什么罪一、在刑法中拐卖儿童什么罪?拐卖儿童是拐卖儿童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超速超载会入罪的情形有哪些
      超速超载会入罪的情形有哪些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此行为要定罪判罚。具体要入罪的情形有这四种: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2、......


·当事人欠帐还不起怎么办?
      当事人欠帐还不起怎么办?只要是合法的债务,你都要按期偿还;如果你没有还清债务,对方可以起诉你,法院可以对你的一切合法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然......


·出差期间遇双休日有加班费吗
      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双休日内继续上班,也即安排劳动者在双休内加班的,应该付劳动者加班费。但是如果单位安排员工出差,而在出差期间又刚好遇双......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在能离吗?
      现代社会离婚率较以前更高,许多夫妻由于无法调和的矛盾而选择起诉离婚。但现实中会发生一方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却失踪或由于不同意而不出庭的情况,那一......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
      需要注意,酒后驾车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不过此时要是认定驾驶者属于醉驾的话,那情况就比较严重了。此时往往会认定驾驶者构成危险驾驶罪......


·债权人合法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
      债权人合法讨债的方法有哪几种?采用合法的讨债方式进行讨债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重要内容,因如果讨债方式不合法,甚至涉嫌犯罪,将会使债权人得不偿......


·婚介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婚介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婚介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


·医疗纠纷救济途径有哪些
      医疗纠纷救济途径有哪些一、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可以选择以下几种途径解决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


·最新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公民不管是因为什么遭受了人身损害的,此时先对具体的伤情作出鉴定,这样才能进行相应的赔偿。其中导致人身重伤算是比较严重的了,而要求重伤赔偿之前......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赔偿是怎样的
      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赔偿是怎样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