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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定刑标准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4、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6、造成恶劣影响的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在国家的,而人民只有土地使用权。针对于土地使用权,如果需要转让的话,需要向国家部门进行提出申请,并且办理一定的转让手续才能够进行转让,如果非法进行变卖土地的话,将会触犯到我国的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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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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