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脱逃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

脱逃罪的主体与客体是什么?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照本法与刑事诉讼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2、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监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如其不遵守义务而脱逃,就直接破坏了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活动。二、脱逃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行为人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构成脱逃既遂,应当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 【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三、构成脱逃罪有权委托辩护律师吗?构成脱逃罪也有权委托辩护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在构成脱逃罪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要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脱逃,通俗点来说就是越狱,在原判刑期还没有执行完毕的情况下又构成脱逃罪,量刑时通常要从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征地拆迁中,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对于拆迁补偿方案不满意怎么办?  1、对耕地征收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被征收人的权益保障是比较完善的。我......


·一、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工伤是什么?
      一、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工伤是什么?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340281元、最低为68056元;2、伤残津贴保留......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
      哪些条件会构成生产并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生产、销售......


·业主公共收益一般归属于谁
      业主公共收益一般归属于谁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


·如何交行政处罚的罚金?
      如何交行政处罚的罚金?一、如何交行政处罚的罚金?行政处罚并不需要缴纳任何的罚金,需要缴纳的是罚款。有很少部分的情况是行政处罚当事人直接将罚......


·诉讼离婚的起诉状范本怎么写?
      诉讼离婚是想要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子女的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某一方面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离婚手段,通过法院的介入达到一个令自己满意的......


·解押后他项权证要回收是否合法
      解押后他项权证要回收是否合法解押后他项权证要回收是合法的。他项权证书在解除抵押后房产交易中心还收回注销。找到当初在房管局的备案材料,查出证号......


·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有哪几种
      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有哪几种一、告诉才处理的有哪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2012年12月......


·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二手房土地使用证过户流程是怎样的?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不动产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


·执行错误国家赔偿程序如何规定?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很多民间纠纷或者其他重要案件都需要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有时候由于执法人员疏忽导致审判结果的误判,对当事人造......


·湖北土地承包政策在省土地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湖北土地承包政策在省土地条例是如何规定的?《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