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注意:劳动者因违反规定或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中对劳动者应予赔偿的损失作了具体规定:(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作为劳动者的员工应注意事项有:1、自己提出解除动议,无经济补偿金,因此慎写“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辞职信”;2、签订书面的协商解除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解除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补偿、工资结算等事项;3、尽量避免解除协议和补偿协议的分离;4、以单位的书面解除通知为解除日,以确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时间,并确保在未收到书面解除通知或解除协议之前应当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和员工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是由员工一方进行提出的话,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员工进行赔偿,但是用人单位也可以不对员工进行赔偿,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的所有工资,不得进行拖欠。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父母找女儿要抚养费合法吗?
      父母找女儿要抚养费合法吗?在法律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都是应尽的义务,如果母亲向女儿索要抚养费是不合法理的。我国《婚姻法》规定......


·水电水利工程质量委托检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水电水利工程质量委托检测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在水电水利工程质量委托检测合同书中,我们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及义务。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在......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多少钱?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需要多少钱?创立公司时都是需要法人进行登记的,也就是公司对外的代表,但是如果公司或者法人个人原因需要进行调整,那么则需要进......


·使用权房继承方法是什么?
      对于使用权房,该房屋的产权是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但是,允许使用权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继承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归使用权人所有。另外......


·不动产抵押合同诉讼法院受理时效是多久?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因为一些事情,会有需要资金的情况,但是身边有没有的话,我们可以通过抵押不动产或者其他昂贵的物品来获取资金,但是如果在......


·标的额15万诉讼费缴多少
      标的额15万诉讼费缴多少一、标的额15万诉讼费缴多少《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


·离婚男方如何争儿子的抚养权?
      孩子是父母婚姻爱情的结晶,而当父母婚姻关系破裂,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成为一大难题。虽然父母离婚,但是血浓于水的父子亲情尚在。抚养权的分配,......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具体有什么?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具体有什么?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二、土地......


·商贸产品购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商贸产品购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商贸产品购销合同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


·面对侵害正当防卫怎么判断?
      法律虽然要求我们不能侵犯或者伤害别人,但是在面临即将发生自己身上的侵害的特殊情况下采取了合理的防御措施是被法律所允许的,只要不超过最低的伤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