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失踪多长时间婚姻就无效?

失踪多长时间婚姻就无效?不管是失踪多久都不会认定婚姻无效的;这个需要向法院申请。只有法院宣布失效才可以失效,并凭借法院裁决书去办理户口等手续。婚姻无效,是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可以上诉。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二、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姻无效的事由一般是要达到法定的情形才可以宣布,而不是说失踪多久就可以被认定的,对于一方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就需要有合法的理由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而且婚姻的效力在判决了之后,就算一方不服也是不能上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对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是专门作出了特殊的保护的,并同时制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


·经典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有哪些?
      经典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有哪些一、经典财产保险理赔案例分析有哪些1.海南1.54亿元橡胶树综合保险赔案受2013年11月“海燕”强台风的袭击,海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间......


·抚养权发生变更的理由一共有四种。简单地说
      抚养权发生变更的理由一共有四种。简单地说,就是发生对孩子不利的情形或者抚养方有心无力的情形,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就会发生变更了。以下对这四种情形......


·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什么?
      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什么?工商年检股东变更后实缴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当中或者是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在有效的期限内进行投资的实际缴纳......


·2023拘役数罪并罚怎么算?
      拘役数罪并罚怎么算在数罪并罚中对拘役的判刑最高不能超过一年。《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


·社会的正常发展秩序,是离不开各种各样法律法规的制约的。在日常
      社会的正常发展秩序,是离不开各种各样法律法规的制约的。在日常生活当中,任何一种行业都有着不同的法规来进行约束。就拿建筑行业来说,建筑工程在修......


·刑法236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中规定了许多有关刑事案件罪名的宣判和量刑。其中强奸罪是一项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也在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强奸罪,即刑法236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剩一个老人了怎么立遗嘱?
      剩一个老人了怎么立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根据自己的意愿立的遗嘱都是有效的,一般来说,遗嘱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


·在校高中学生打架怎么处理?
      在校高中学生打架怎么处理?学习成绩只是表面的一个非常简单的考核结果,学习成绩好的这部分学生不一定思想道德品质也是端正的。在发生过的高中生打......


·交通赔偿年限大概为多久?
      在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时候,并不是要求赔偿方立即拿出钱来赔偿受害方,而是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只要赔偿方在规定的期限内赔偿受害方就可以了。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