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没收财产夫妻唯一住房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没收财产夫妻唯一住房处理方式是怎样的?没收财产夫妻唯一住房是否会被没收,关键需要看该房屋是否属于分子分子的财产。若属于且夫妻的生活水平显著超出当地一般生活标准,是有可能被没收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关于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问题,《刑法》第60条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根据这一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条件,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1、必须是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欠债务,包括所负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债务。2、必须是合法的债务。非法债务,例如赌债、高利贷超出合法利息部分的债务不在此列。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明确规定:《刑法》第60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欠他人的合法债务。3、必须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偿还犯罪分子所负债务,仅限于没收财产的范围内,并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清偿顺序偿还。二、没收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国事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没收财产的刑罚目的在于剥夺犯罪分子得以实施犯罪的经济基础,给予其经济上、物质上的严厉惩处。根据刑法第59条的规定,没收财产的范围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确定:1、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应当严格区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与其家属或者他人财产的界限,只有依法确定为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才能予没收。至于没收财产是一部还是全部,应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犯罪分子所处主刑的轻重;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其人身危险性大小。2、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以维持犯罪分子个人和扶养的家属的生活。3、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法院在审理案件之后,若是发现犯罪分子实施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十分恶劣,那么是有可能会被判处该犯罪分子承担有期徒刑等的主刑之后,还会没收犯罪分子名下的所有财产,没收财产的处罚一般是由在法院就职的司法职员来执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什么是强制性交易行为?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


·一、签了空白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有效?
      一、签了空白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否有效?空白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无效的,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


·刑诉法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在新闻报道中,幼儿园老师伤害儿童的事件屡见不鲜,这种行为令人痛恨,如果伤害情节严重的话,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条文......


·诉讼时效中断情况包括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情况包括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断情况包括什么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


·女方二次起诉离婚诉状样本
      女方二次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核心内容: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


·(一)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这要求卖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这要求卖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二)订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


·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区别
      很多犯罪行为时有相似性的,比如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两个违反的行为,这两个都是大量占用了他人资金,但是法律上在判罪、量刑上有一些区别。......


·应该如何向前夫要抚养费?
      应该如何向前夫要抚养费?可以商量或诉讼。建议先和前夫就抚养费具体金额、支付方式协商沟通,如果前夫一直不履行抚养义务,可以上诉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问题较为复杂
      婚姻问题较为复杂,离婚的原因也有较大的差异,那么,老婆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对于财产的分割肯定是依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制定的。对于维护当......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到期
      公司不续签合同怎么赔偿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


·适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法律将精神损害赔偿明确规定在侵权领域,但对违约责任中是否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却没有规定,现实中,某些情形下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非财产损失远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