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都?

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都有哪些不同
  
  一、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都有哪些不同
  
  (1)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申请周期不同
  
  发明专利申请周期长达2-3年;而大多数实用新型专利批准时间都在1年以内。
  
  (2)两者技术要求不同
  
  发明专利:强调突破性、独创性、新颖性,是对某一技术方案的突破性升级或创造。你要说明你与现有技术产品方案的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结合提出新的技术方案,在技术突破和技术水平上处于较低水平,但却有实际实用的价值。注意很重要一点是有实用价值。
  
  (3)两者后期维权的情况不同
  
  因为呢,发明专利相对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力度更大,而且审查形式会进行实质审查,在后期专利维权上会占很大的优势,而实用新型专利往往会因为没有事前审查,可能就会被申请判专利无效。
  
  (4)保护时间不同
  
  发明专利保护时间是20年 ,而实用新型专利只有10年。注意保护期限是从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5)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主要保护实体特征,比如外观、形状、结构以及组合位置关系等。
  
  发明专利:除了可以保护实用新型专利的实体外,还可以保护非实体方案,比如新材料配方,新方法步骤等。
  
  二、怎么申请发明专利
  
  1.验收阶段:
  
  如果满足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期,提供申请号,并在核实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如果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通常情况下,将在2-3个工作日内收到电子版的接受通知书和支付申请费的通知书/减费批准通知书。
  
  2.初步审查阶段:《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审查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我个人认为考官将检查以下内容,欢迎补充:
  
  (1)发明的标题通常不应超过25个字符。在特殊情况下,化学领域的发明最多可以包含40个字符。
  
  (2)请求书,说明书,保密审查请求(如有),实质审查请求(如有)和专利代理机构授权书(如有)中的发明名称是否一致。
  
  (3)规范的摘要部分不得超过300个字。它可以包含本发明的化学式。
  
  (4)抽象图(如有)是否为描述中的图之一。
  
  3.公告阶段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通过初步审查确定符合本法规定的,自通知之日起十八个月届满后予以公告。申请日期。要求及早宣布其申请。
  
  4.实质审查阶段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自申请之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随时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要求对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要求在期限内进行实质审查,则该申请被视为撤回。当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时不要忘记支付实质审查费用!
  
  5.授权阶段
  
  这么久以后,我终于授权了!在“注册程序通知”中指定的期限内迅速支付授权注册费,年费和印花税!
  
  6.年费的支付
  
  授予专利权的年份之后的年费应在前一年的期限届满之前支付。专利权人未缴清或者未缴清的,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到期之日起,将六笔费用通知专利权人。同时收费;滞纳金的金额是根据每月超过规定付款时间的滞纳金的金额加上当年全部年费的5%计算得出的;逾期未缴的,专利权在缴纳年费后失效。在日期终止。
  
  实用新型与发明本质上没有区别。凡可以申请实用新型的,都可以通过申请发明去保护。但反过来不行。按规定,方法工艺类的技术、配方之类的不能申请实用新型,只限产品结构类的技术可以申请实用新型。详细情况请查专利审查指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
      农村一般给抚养费多少钱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


·一、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属于违法解除。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


·工伤和交通事故能同时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此时是有可能认定为工伤的,即交通事故工伤,此时就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包括......


·公司法高管25%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高管25%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在设立之后,会聘请有能力的民事主体担任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这些管理者一般都是享有公司股权的主体,公司法规定......


·作为第三方可以告人重婚罪吗
      一、作为第三方可以告人重婚罪吗?第三方可以告人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离婚后有财产没分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有财产没分应该怎么办夫妻离婚时并不一定非要进行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分割,法院不会主动要求分割。但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以后更多纠......


·公安局的警告是不是行政处罚?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严重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时会受到公安局的警告处罚。从最常见的闯红灯、网上发表不当言论,到违反规定未安装灭火设备,......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破产案件中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适用,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
      如果被判重婚如何判刑?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


·售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售房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在买房子的过程中,购房......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本
      最新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本如今,伴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且因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款项数额比较大,工程欠款也就比较常见。而在产生工程欠款后,当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