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注册资本不到位新股东补足是否属于股权转让?

注册资本不到位新股东补足是否属于股权转让?注册资本不到位新股东补足是不属于股权转让,因为在工商注册的时是原股东注资,而当有新股东进入,必须要有股权转让协议,不然工商无法做变更,新股东更不会注资。是企业增资扩股,不属于股权转让,是增资后,股权稀释。类似于公司上市。如果新股东注资高于股权本金,那原股东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新股东注资额-本金-变更费用)×20%,但如果原价出让,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二、注册资本不到位有什么后果?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的后果如下:1、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由于公司的运营都是以注册资金为基础的,如果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公司有可能因此倒闭。3、认缴期限已过,没有采取其他措施,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企业可能会进入信用系统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被锁定。4、公司的注册资金在认缴期限内不到位,可能会迫使公司修改章程,延长出资期限,或者减资。三、不缴足注册资金的处罚《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公民在认缴公司的股份之后,是需要按照约定缴纳相应的资金的,对于虽然与公司签署了股份的购买协议,但是却迟迟不出资的,此股东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虚假出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虚假出资者是会被判处支付罚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本
      二审离婚上诉状范本在离婚案件中,离婚诉讼当事人对于法院一审判决的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按照法律程序上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呈交二审离婚上诉状......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有什么病不处罚?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有什么病不处罚?醉驾不管有什么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有严重疾病的可以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


·违章建筑拆迁赔偿吗?
      违章建筑拆迁赔偿吗?违章建筑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建设的房屋及其设施。违章建筑主......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通知的情形有哪些?(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员工不......


·黄冈离婚房产分配是怎么分的?
      黄冈离婚房产分配是怎么分的?(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


·放火罪怎么认定 法律如何处罚放火罪
      放火是一种故意引发火灾的行为,单从这点上来看,情节就是很恶劣的,而要是因此造成了严重损害结果的,自然对行为人的处罚也就更重一些。而在处罚放火......


·一、交通事故是否赔偿误工损失?
      一、交通事故是否赔偿误工损失?交通事故是赔偿误工损失的,因为本来误工的费用赔偿的话,就是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范围当中的......


·拘役是什么意思 拘役能否适用缓刑
      在对罪犯适用缓刑的时候,必须要依法作出,如果不满足规定的缓刑条件,而对罪犯适用了缓刑的话,则就会构成违法判决,相应的法官也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


·非法占用耕地不足5亩是否构成犯罪
      非法占用耕地不足5亩是否构成犯罪构不构成犯罪需要区分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本身存在纠纷,则不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未成年人只有16岁还是童工吗
      未成年人只有16岁还是童工吗一、未成年人只有16岁还是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