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男女双方同居能算是事实婚姻不

新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也就是说,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只承认已经登记有合法手续的婚姻。同居,是指两个人出于某种目的而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而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结婚时,当事人双方应该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如结婚过程中一方存在胁迫、威胁、身体有疾病的拒不告知的情况的,结婚后另一方发现的可以解除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大型供货商的货物放置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购买仓库既不方便也不
      大型供货商的货物放置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购买仓库既不方便也不划算,有需求就有市场,因此市场上出现了有仓库且可以代为管理货物的保管人。仓储合同......


·根据公司法规定如何打注册资本金?
      根据公司法规定如何打注册资本金?根据公司法规定打注册资本金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这种方式,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的话都有一个固定的银行的账户的相关的投......


·重大命案批捕后多久开庭?
      一、重大命案批捕后多久开庭?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一般为2个月,但是案情复杂,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7个月。公......


·发行公司债券的时间是多长,发行债券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发行公司债券的时间是多长,发行债券的主要程序有哪些?一、发行公司债券的主要程序1、作出决议或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由......


·闹离婚半年了可以自动离吗?
      闹离婚半年了可以自动离吗?不可以。离婚的方式只有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二、离婚相关规定我国《婚姻法》对于离婚的相关规定如下:第三十一......


·一、山东离婚协议书样本如何书写?
      一、山东离婚协议书样本如何书写?离婚协议书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刑
      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刑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刑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可以吗?
      没有劳动合同劳动仲裁可以吗?可以申请仲裁,只是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


·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认定书一般什么时候可以得到?
      交通事故有人伤责任认定书一般什么时候可以得到?在有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发生后一周之内就可以得到该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


·离婚后未取得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由于目前大多数夫妻只生育有一个子女,因此在夫妻离婚时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便显得尤其激烈。然而不管激烈到什么程度,终究会有一方可能得不到直接抚养......


·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哪些?每一项工程的建设保障质量都是关键,虽然工程建设中涉及的人员比较多、需要的材料比价复杂等等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