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放火罪10万元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

放火罪10万元量刑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刑法》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放火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后果;二是放火行为造成了一定的实际损害后果,但并不严重。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能根据本条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当放火行为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时,才能根据本法第115条的法定刑处罚。“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为损失5万元以上。二、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本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五条规定的“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按照国家林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存在放火这种行为,给公众和他人的人身损害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需要进行一定的处罚。这种情况处罚根据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判断,甚至可能达到无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退侦是指出需补充的材料吗
      一、退侦是指出需补充的材料吗?是的,检察院退侦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


·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四川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生活中,不管是刚成立的公司还是在职职工,都很关心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毕竟五险一金是劳动法赋予人们的的福利,人们享有这个权利。五险一金公司为我......


·房屋遗产税的规定具体是什么?
      房屋遗产税的规定具体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若房屋所有权人不在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继承房屋办理......


·2023年高温补贴政策是什么?
      什么是高温补贴?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
      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行政行为的特征是怎样的?一、行政行为的效力有哪些通常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行政主......


·上海医患纠纷预防调解办法是什么?
      上海医患纠纷预防调解办法是什么?医患关系是当今社会很难处理的事情,面对医患问题,尤其有纠纷时,很多时候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进行赔偿。但是还是合......


·夫妻一方债务范围是什么 哪些是夫妻个人债务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区分和认定,是当事人普遍极为关注的焦点。其中,特别是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的确定更是诉讼的难点所在。那......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和别人同居吗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和别人同居吗两者正在离婚诉讼期间的时候,一方就会想自己属于单身的状态了,就会去跟另外的一个人进行交往,若两方在此期间进行同居......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擅自发行企业债券罪既遂具体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偷税漏税骗税的区别有哪些?
      偷税漏税骗税的区别有哪些?一、偷税漏税骗税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偷税:故意的少缴或不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