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如果房屋贷款人有遗产继承人,那他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其贷款债务。贷款人的遗产应当被用来偿还其生前债务和应缴纳款。对于超出其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偿还。也就是说贷款人去世后,继承人要将其贷款等债务偿还。2、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我国《民法典》中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死者留下的遗产,那死者留下的贷款债务也会被一并放弃,继承人不需要偿还。不过,如果按揭抵押贷款的房子还没有办下来产权证的,房产由开发商处置,同时开发商也因为担保责任的关系需要为死者偿还这些银行贷款。如果已经办好产权证的,银行则会将死者按揭抵押中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3、其他特殊情况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特殊情况。最典型的例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地震,洪水等造成的房屋倒塌。那么这种情况下还用继续还钱么?当然用,房屋只是贷款中的抵押物,抵押物是否存在并不影响债务偿还。二、贷款买房房产证什么时候能拿到如果你买现房,房产证是立刻给你办的,马上能拿到。但如果你买的是期房,是在交房的时候拿到房产证的,交房时间开发商或者销售楼盘的公司会通知的。一般从开工到交房1~2年时间,你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了。但如果你办理贷款的话,银行不是扣的房产证而是他项权证,是土地证的一部分,一个正常的房子拥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他项权证是土地证的一部分,贷款的话要给银行保管,一次性付清的话你就拥有完整两证了。贷款的房子因为他项权证在银行所以房子是不能交易的,交易就需要付清银行贷款。现在大多数的银行都是在房产证下发之后由银行持该房产证到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并且在房产证内页中一栏中盖抵押登记章之后将房产证原件发还给贷款人。有些银行是主动发还产权证的、有些银行是应贷款人申请发还。待贷款还清之后取消抵押登记。也有些银行依旧采用留存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发还的方法。贷款买房拿产权证的时间和一次性付款拿产权证的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再多办一个证件放在银行,你的产权证上面有一栏"此房已设抵押"的字样,等你把银行贷款还清之后,到银行去让银行出具一个"贷款结清证明"。办理房产证时,在开发商完成其自身相关手续的前提下,会要求业主将销售报备的合同、完款证明、贷款证明、发票、身份证等资料或复印件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代办,开发商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应付土地款、税费等项目,还有商品房的验收、交付的手续证明之后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寻衅滋事后逃逸相关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寻衅滋事后逃逸相关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寻衅滋事顾名思义就是故意找事,比如说喝醉酒无故把别人家的店砸了,就属于寻衅滋事。有些人甚至会逃跑掉,但......


·楼房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楼房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一、楼房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首部。(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________遗嘱”......


·2023公司注册资本规定是怎样的?
      2023公司注册资本规定是怎样的?一、公司注册资本规定是怎样的?根据现行公司法公司注册时注册资金无需一次性全部缴纳,关于注册资金的具体鬼打鬼如......


·一、醉驾是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
      一、醉驾是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醉驾不是当场直接送去看守所,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


·审查起诉阶段讯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审查起诉阶段讯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讯问被告人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熟悉基本案情,全面掌握证据。公诉人对将要起诉的案件要作认真审查,全面......


·财产继承权原则有哪些内容
      公民在去世之后,对于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此时就会转化为他的遗产,然后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也就是说合法继承人享有财产继承权,而在继承遗产的......


·公证遗嘱证怎么申请办理?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


·公司拖欠工资要求赔偿合理吗?
      公司拖欠工资要求赔偿合理吗?公司拖欠工资要求赔偿是合理的;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


·社会抚养费陕西怎么征收
      社会抚养费顾名思义就是因为家庭超生导致社会整体负担成本增加而征收的费用。该笔费用的金额既要是超生家庭能够承担的,又能使超生现象减少,所以就需......


·签合同毁约订金能退吗?
      签合同毁约订金能退吗?签合同毁约订金能退,从法律上来讲,即使订金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也应予以退还。订金通常是在买卖双方就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试用期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