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解散时,要进行清算。我们和您一起谈谈“什么是财产清算?”、“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是什么?”、“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是什么?”等等, 作了一名员工或公司股东,知道了公司清算的顺序和程序等问题,也就可以很好的维护我们自己的利益。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
一、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
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其内容大体包括:
⑴公司解散原因及日期;
⑵清算组的组成;
⑶清算的形式;
⑷清算的步骤与安排;
⑸公司债权债务的确认和处理;
⑹清算方案;
⑺清算方案的执行情况;
⑻清算组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⑼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内容。
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清算的顺序是什么
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这是公司清算时,公司财产的法定清偿程序,它是根据公司债务的性质,全面衡量其轻重而确定的,与一般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不一样的,应当重视其特点。
公司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算日期,清算程序,清算方法,财产作价和清算的依据,债务清偿,剩余财产分配等事项。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工作的开展、资产及负债情况、债务的处理、剩余财产的分配等。
公司财产的清偿顺序: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看了以上的“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公司清算的清偿顺序”等问题的论述,我们知道了,公司清算的顺序主要是支付清算费用,其次才是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才是税款,债务和股东分配财产。程序按公司清算法定程序走。向各位说明,若是您有相关权益受损,您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详细事宜,可以登录网站,查询相关法律规定,也可以在线咨询专业律师,有效解决现有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规定个人如何商标注册?
法律规定个人如何商标注册?一、法律规定个人如何商标注册?个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个人注册商标需要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进行注册,即需要先在工商......
·摩托车交强险能赔偿多钱?
我国法律是有强制规定我们的机动车购买保险的,称之为交强险,如果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保险的,一般在道路上被抓现行的,会被扣押车辆,然后进行......
·出车祸要喊对方赔误工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出车祸要喊对方赔误工费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1、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
·山西省征地补偿分配政策
山西省征地补偿分配政策最近,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以及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征地补偿的问题,开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们在进行补偿的时候......
·一、离婚期间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一、离婚期间如何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离婚期间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的方法有:财产公证、把握财权、保留证据、财产保全。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
·处分遗失物的基本规则是什么?
处分遗失物的基本规则是什么拾得遗失物的处理规则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拾得遗失物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拾得人......
·票据贴现计算方法是什么?
票据贴现计算方法是什么?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总会有一些未到付款日期,但是又不想再要的票据。这时候,就可以要求银行购买这些票据,但是银行并不是......
·银行卡身份证都丢了怎么补办吗
一、银行卡身份证都丢了怎么补办吗打电话口头挂失,身份证丢失后可以到户籍所在地补办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很快就可以拿到,拿到临时身份证后,到开......
·法院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法院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
·污点证人会有犯罪记录吗
污点证人会有犯罪记录吗一、污点证人会有犯罪记录吗污点证人是较为特殊的一种证人,与一般证人的区别在于,他是犯罪活动的参与者,有犯罪污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