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从开庭审理到宣判时间是多久?

从开庭审理到宣判时间是多久?从开庭审理到宣判时间在法律上无明确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于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二、法院开庭到审判需要的步骤是什么?1、宣布所审理的案件,查明当事人的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和职业;2、如果当事人、证人、鉴定人有未到庭的,法庭在听取到庭当事人的意见后,即酌情决定案件是进行审理或者延期审理。决定延期审理的案件,应当酌情确定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并再送达传票或通知书。决定进行审理的,即查明已到庭的证人、鉴定人的姓名、年龄、籍贯、住址和职业,及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告知作证和鉴定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3、接着审判员告知当事人应有的诉讼权利,宣布法庭组成人员和担任法庭记录的书记员的名单,并讯问当事人要不要声请回避,当事人声请审判人员回避的,由院长裁定;声请书记员回避的,由法庭裁定。驳回声请回避的裁定不准上诉。为了使审理案件工作顺利进行,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如果认为自己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有回避必要的时候,应当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分别由院长或法庭裁定。从开庭到宣判属于司法审理过程中的判决程序,相关情况是需要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据审理的结果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何撤销著作权登记
      如何撤销著作权登记生活中很多人可能不太明白著作权是什么意思,其实著作权也就是我们说的版权,这是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


·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分类
      一、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根据预案的定义,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什么情况下故意杀人不判死刑?
      故意杀人案件的社会危害程度非常严重,因此应该对犯罪人进行严惩。但是有些行为人实施故意杀人行为,是情有可原的,适用死刑明显不符合罪责刑相适用原......


·违章停车要开单了怎么办
      直接带着驾驶证行驶证,到当时违停车地点所属的公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即可。应该要3个工作日后(如果还没有上传到电脑,那就白跑了)到交警违......


·对科学发现什么不授于专利权?
      对科学发现什么不授于专利权?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


·走私贵重金属罪量刑标准
      走私贵重金属罪怎么量刑要看具体的犯罪情节。一般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房产登......


·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参加人包括哪些民事诉讼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


·交通事故中肇事方逃逸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肇事方逃逸怎么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


·一、父母共同出资买房遗产算夫妻共有吗?
      一、父母共同出资买房遗产算夫妻共有吗?一般情况下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是夫妻共有的,除非有其他特殊约定。夫妻当中的一方去世,遗产房只有一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