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调解协议书该怎么写?

在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法院法官作为争议双方的中立角色,听取双方意见,交换双方的意见,并对双方的关系以及认知进行疏通,促使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化解纠纷。现代社会上,调解是解决问题最平和、经济的途径。在民事调解中,调解人处在矛盾双方中扮演着“和事佬”的角色,并会对双方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劝解,调解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主要是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以及仲裁调解,不论是哪一种调解的方式,在调解成功后都需要针对调解结果制作一份调解书,以调解协议书的方式固定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但是调解协议书该怎么写,又需要注意些什么呢?调解协议书该怎么写根据我国在2010年通过的《调解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有关调解协议书的内容有:经过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如果认为没有必要制作书面文书的话,双方可以口头上约定好,由调解员记录调解达成的意见以及双方的调解结果。调解协议书中应当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等,要求是双方或者是多方的基本信息,不得有遗漏。如属于民间打架斗殴的纠纷,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有委托代理人的要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单位以及信息,被申请人信息以及被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调解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纠纷的原因,双方的请求,并写明双方的争议内容。写明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如何履行以及履行期。书面协议需要双方签字、捺印或者是盖章,并且由调解机构加盖调解机构的章,一般的民事调解协议书中都会在协议书中写明生效时间。口头的调解协议应当从双方协商一致之日起生效。调解协议也是有一定的效力的,双方当事人不能随意违背。因为调解协议书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自由选择,应当选择遵循自愿公正的原则,正确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调解协议不同于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调解协议在几方都确认盖章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当事人受到环保行政处罚享有哪些权利?
      当事人受到环保行政处罚享有哪些权利?环保政处罚属于一种行政制裁,针对的主要是违反了环境行政法律规范但是并没有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缓刑结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缓刑结束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职工被判处缓刑的,单位可以据此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劳办发1993211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合同制工人被判处徒刑缓......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1、手段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


·检察院批捕向谁申请取保候审
      一、检察院批捕向谁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批捕向公安局申请取保候审。刑事案件申请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就可,是否符......


·一、劳动合同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辞职可以吗?
      一、劳动合同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辞职可以吗?劳动合同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辞职可以,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不是领取补偿金的前提,两者无直接联系,用人单......


·网上结婚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近年来,颇为流行的“网络婚姻”有三种状态:一是某些人利用网络的形式举行结婚仪式结成合法而真实的婚姻关系;二是双方通过网络结识并结合的婚姻;三是......


·监狱立功一次能减刑吗?
      一、监狱立功一次能减刑吗?1、减刑:一般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


·离婚前如何避免分居财产转移
      两个人的感情如果出现问题或者因为工作问题不得不分居两地,相隔两地的人可能会因为沟通不便而产生一系列的误会。如果在分居期间一方的财产被转移该怎......


·质押担保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区别是什么?
      质押担保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区别是什么?首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动产质押业务,是指企业将动产(包括商品、原材料等)存放在银行指定或认可的仓......


·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
      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一、车辆有违章不处理会有什么后果机动车违章未处理的,分两种情况:(一)、一个记分周期内超出12分违章后不能及......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按照合同赔偿损失吗?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按照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