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

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
  
  非法收养孩子怎么处理?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送养人要满足的条件
  
  (一)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三)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哪个的补偿标准更高?
      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哪个的补偿标准更高?  一、旧城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有什么区别?哪个的补偿标准更高?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


·抚养费中包括哪些费用?
      一、抚养费中包括哪些费用《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判决情形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判决情形有哪些?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判决情形主要有一下四种: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


·12306网上退票手续费多少?
      12306网上退票手续费多少?一、12306网上退票手续费多少?12306网上退票手续费的规则为:1、对开车前15天(不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费;2、开......


·我国的反贪局有侦查权吗?
      一、我国的反贪局有侦查权吗?我国的反贪局是有侦查权的。反贪污贿赂总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属的一个内设机构。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贪污贿赂......


·异地违章交罚款有哪些情形
      在异地开车违章了,如果被交警当场“抓住”开了处罚决定书,那就得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交通支队或者大队处理违章。这种......


·一、员工未转正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员工未转正可以随时辞职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薪酬标准是多少
      劳动合同法医疗期薪酬标准是多少?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6个月以内,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


·对于口头性骚扰可以立案吗 一、对于口头性骚扰可以立案吗?
      对于口头性骚扰可以立案吗一、对于口头性骚扰可以立案吗?1、对于口头性骚扰有证据的话就可以立案,性骚扰立案需要认证或者骚扰短信、邮件等信息,......


·准备材料
      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