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网络匿名名誉权侵权案件怎么确定管辖权

网络匿名名誉权侵权案件怎么确定管辖权
  
  一、网络匿名名誉权侵权案件怎么确定管辖权?
  
  网络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二、关于名誉权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 【名誉权的限制】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因素】认定行为人是否尽到前条第二项规定的合理核实义务,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内容来源的可信度;
  
  (二)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是否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三)内容的时限性;
  
  (四)内容与公序良俗的关联性;
  
  (五)受害人名誉受贬损的可能性;
  
  (六)核实能力和核实成本。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作品侵害名誉权】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二十八条 【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名誉权的补救】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的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者删除等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二十九条 【信用评价】民事主体可以依法查询自己的信用评价;发现信用评价不当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采取更正、删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评价人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关系的法律适用】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在网络平台上匿名侵犯别人的名誉权也是违法的,名誉权侵权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被侵权方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查侵权人的身份信息,可以考虑找律师处理,因为,被侵权方的确认了侵权人,然后再考虑管辖权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
      法律婚姻但未事实婚姻可以离婚吗?可以离婚,已经形成法律婚姻的,就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来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是男女双......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意外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意外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个人借款利息该怎么算?
      虽然生活中,您在借款时都会约定利息,但仍然有不少人并不清楚该利息的计算。那么,对于个人借款利息该怎么算呢?只有将个人借款利息计算清楚,当事人才......


·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1、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如下:(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犯罪或多或少会给被害人带来财产上甚至是人身上的伤害,此时,被害人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要求犯罪人赔偿的。那......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是应该如何的
      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有: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2、强......


·专利增资的流程都是有哪些?
      专利增资,越来越多地成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增资的首选方案。如何办理专利增资,成为疑问。在此,我详细介绍专利增资程序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为企业做专......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
      拘役和管制有什么区别,管制的期限有多长我国的刑事处罚分为了主刑和附加刑,而在主刑中就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其中由于管......


·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有什么不同
      生活中,两个人之间打架或者一个人殴打另一个人的情形比较常见,一般都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是有时候却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交通事故中是需要赔偿货物损失的,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黄灯亮了车身过去一半停车了罚款吗
      视情况而定。黄灯亮的时候如果您已经越过停止线,那可以继续通过。如果还没越过停止线,就应该减速停车了。闯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