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农村自建房屋顶拆迁怎么算补偿标准

农村自建房屋顶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是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五十一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标准,对建设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第五十三条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一般情况下,政府部门组织的拆迁工作,不太可能只是单纯的拆迁屋顶,对于政府部门来讲,在拆迁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保护好被拆迁户的人身安全,如果要占用自建房的屋顶,也不能只把屋顶给拆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证怎样进行分割或者婚前双方共同
      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证怎样进行分割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


·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接收。
      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接收。1、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未成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司法所要动员其安置帮教单位、家庭成员和村(社区)代表在刑释解教当天将......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的影响是什么?
      我国法律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离婚,虽然不是每个人愿意见到的,但是既然发生了,就要想办法解决,也许这是对双方最好的处理......


·什么是代通知金?
      什么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法规有哪些?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持刀伤人轻伤鉴定标准是根据什么制定的?
      持刀伤人轻伤鉴定标准是根据什么制定的?持刀伤人轻伤鉴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来制定的,如果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会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并赔偿......


·什么是事实抚养关系的确认?
      在我国,有相当一部门收养关系存在,这个收养关系,有的是合法的,有的是没有法定手续的。我国对事实抚养关系予以了界定规定,这个法律规定对有收养问......


·离婚后股权纠纷怎么处理
      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种叫公司股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哪些公司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被认定为共同财产的股权需要做出分割,那具体又该如何来......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注销办理应该注意什么?
      我们您对于专利这一块了解的其实非常的多,因为现在的人对自己的专利方面越来越注重,及时我们您没有专利,但是我们您对于专利的这个问题还是非常的关......


·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保护期是多少年?
      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保护期是多少年?关于邻接权的保护期,《著作权法》第38条规定,表演者的人身权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


·企业征地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征地需要什么手续?在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渐兴起,而开办企业是需要土地来建设厂房以及办公室的,这就会涉及到征地,而对于企业征地需要......


·离婚财产反诉状应该怎么写
      离婚财产反诉状应该怎么写一、离婚财产反诉状应该怎么写反诉人(本诉被告):(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所、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