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民法典》第1067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结婚前预定的房屋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结婚前预定的房屋算夫妻共有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为谋取......


·行政案件办理时限
      1、一般在说到行政案件时,我们都会觉得有点生疏,在我们国家,能进行行政处罚的机构非常多,但是行政处罚办案的期限来说呢,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那......


·女方有精神病离婚孩子要归谁呢
      要看具体情形。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


·夫妻之间代立遗嘱效力合法吗?
      夫妻之间代立遗嘱效力合法吗?首先需要明确一下夫妻之间“代为”某些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之行为的不同情形。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关系是家庭及亲缘关系中......


·一、补偿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补偿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补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


·一般到18岁为止
      一般到18岁为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


·办理遗产公证需要多久时间
      办理遗产公证需要多久时间关于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刻取得,也即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


·法律规定自动离婚都要双方吗?
      法律规定自动离婚都要双方吗?一、法律规定自动离婚都要双方吗?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但办离婚是一定要双方的。离婚有二种方式:协议离婚;......


·一、交通事故人伤可以代位求偿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可以代位求偿吗?交通事故人伤可以代位求偿的,按照权利代位的原则: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


·做司法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在现实的生活中,当我们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或需要辩解、诉讼时需要做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我们就针对司法鉴定所需的资料为您解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