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嫌疑人判拘役6个月要去监狱吗

嫌疑人判拘役6个月要去监狱吗?判6个月的拘役一般不需要去监狱服刑,判决生效,应服刑期不满一年时留在看守所服刑,拘役的时间最长是6个月,而且判刑前羁押的时间还可以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拘役的刑期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三、罪犯服刑期间家属可以探视吗?服刑期间家属可以探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第四十九条 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综上所述,如果被判处的是6个月的拘役,都是在原看守所继续服刑的,判决书正式生效后才会计算服刑的时间,如果之前被羁押的时间已经有三个月了,判刑后在看守所实际服刑的时间就是三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一、谁能采取刑事拘留措施1、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2、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


·妨碍作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妨碍作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妨害作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1)为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实施虚假诉讼,......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哪些?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哪些?一、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哪些?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员存在着挪用资金的这样一种客观行为的证......


·没欠条有录音算证据吗
      ?我们先看下法律是怎么说的。在明示诉讼法中第63条,证据有以下这几种第一:书证也就是书面证据。第二:物证。第三:试听资料就是录像录音。第四:证......


·随着我国建筑业竞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人民法院遇
      随着我国建筑业竞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越来越多,人民法院遇到的此类纠纷也越来越复杂,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要求法官熟知《合同法》《建筑......


·贩毒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贩毒属于什么违法行为?一、贩毒属于什么违法行为?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判几年?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判几年?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


·被语言性骚扰可以立案吗
      被语言性骚扰可以立案吗?1、语言上性骚扰情节严重的可以立案。一般的轻微行为(比如用语言挑逗、诱引)适用于训诫或具悔过书,但要是情节较重或屡与骚扰......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几种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几种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是多久
      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是多久?《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


·从去年开始,关于延迟退休这个问题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公众的视
      从去年开始,关于延迟退休这个问题已经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公众的视野当中,但是对于本来能50岁退休的女员工来说,要推迟到60岁甚至65岁的这个想法被众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