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已经签名改借条的行为是否合理

已经签名改借条的行为是否合理?单方修改借条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二、写借条要写清楚哪些事项?(1)借款的期限,这笔钱借用多长时间是要在借条中明确记载的,比如说自借条成立起两年内还款,或者具体到某一时间点还款。其次就是什么啥时候借款,出借人要在约定的时间把钱借给借款人,没有在约定时间把钱给借款人的,给借款人造成的损失,出借人是要给出相应的赔偿的;(2)借款的利率,利率应当在借款的时候在借条上载明,还款的时候按照双方约定好的借条的利率进行还款;(3)借款的币种,借的是人民币还是其他币种要说明;(4)借款的数额,借款的数额必须明确,如果借款约定了利息,那么要注意的是,该借款的利息是不能预先从借款的数额里扣除的,例如借款一万元,约定利息伍百元,约定的五百元的利息不能先从一万元里扣除只给借钱的人九千五百元。如果预先扣除了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的数额也就是九千五百元来计算利息并还款。(5)借款的用途,在借条中一定要明确借款的用途,保证借款人借钱是用来从事正当合法的工作的,在借款的期间,出借人是可以监督、检查借款的使用请款,监督借款人是否按照借条的约定从事的是合法正当的工作,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条上约定的用途去使用借款,那么出借人就可以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综上所诉,借条肯定是不能单方面修改的,如果单方面修改借条,比如说债权人擅自修改了借款金额,修改以后的借条是无效的,而且这样做也很容易引起债务纠纷,虽然借条保留在债权人手中,但债务人也可以对借条拍照保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有哪些
      破产企业债务清偿有哪些破产企业债务清偿有哪些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


·商品房合同不可抗力包括哪些?
      商品房合同不可抗力包括哪些?商品房合同不可抗力包括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自身能力不能抗拒也无法预防的客观情况或事故。不......


·非法集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吗
      非法集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吗?非法集资债务一般不属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下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1、夫......


·结婚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拘留第几天可以看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行政拘留,通常情况下都是对于一些违法行政法规的人来进行的。在我国行政拘留他是需要遵循严格的调查程序。当然,有的时候可能会......


·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时受害方不签字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一般是由交警来进行调解解决,调解解决以后就会事故双方在事故调解书上签字,那么要是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时受害方不签字怎么办......


·诉讼离婚给对方会造成哪些误区?
      由于我国目前国人的法律观念淡薄,因而对法律知识了解甚少。比如在离婚中,离婚的两种基本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有极大的自主权,因......


·一、 女方怀孕离婚有赔偿吗?
      一、女方怀孕离婚有赔偿吗?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赔......


·怎么打借条
      借条主要包括: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


·在厂里宿舍跌倒算不算工伤?
      在厂里宿舍跌倒算不算工伤?一、在厂里宿舍跌倒算不算工伤?员工在公司宿舍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区别对待。如果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属于工伤;否则......


·一、法人可以与企业签订租房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吗?
      一、法人可以与企业签订租房无偿使用合同范本吗?法人可以与企业签订租房无偿使用合同,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一)合同的主体(甲方乙方)在签合同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