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醉驾非机动车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非机动车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非机动车醉驾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二、醉驾的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就目前而言,行人及非机动车违章付出的代价确实非常小,本人骑非机动车醉酒驾驶并且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非机动车一方无责,造成的大多数的财产损失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孕期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职场当中的性别歧视现象非常的严重,并且有些公司平时的规章制度就是间接的对女职工怀孕的这件事情是有所歧视的,甚至不排除部分公司专门针对孕期......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怎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亲自签字盖章确认。否则关于效力问题可能会发生一些争议,具体的遗赠扶养......


·哪些罪名是抽象危险犯2023
      哪些罪名是抽象危险犯2023一、哪些罪名是抽象危险犯1、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修正案八将本罪从具体改为抽象危险犯)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3、......


·职务侵占2023一般判多少年
      职务侵占一般判多少年《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


·借条多少元才能向法院起诉?
      借条多少元才能向法院起诉?法律对欠多少钱会被起诉没有具体规定,如果达到起诉条件的,债权人可以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起诉必须......


·在分公司工作可以与总公司签合同吗?
      在分公司工作可以与总公司签合同吗员工在分公司工作的情况下必须是和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


·盗版的法律风险
      生产、使用、传播盗版软件的个人、公司、组织都有可能被告侵权。对于生产传播商,以番茄花园的案例和微软近年的打击盗版活动作为参考学习。用户方面,......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第一章 总则 1.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


·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单位无故辞退员工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侵入住宅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诉讼时效因债权转让而中断吗?
      诉讼时效因债权转让而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