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

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是什么?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3.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二、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2. 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
  
  3.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缺陷经过修补处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不具备补救可能性则必须采取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作出诸如结构卸荷或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5.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达不到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对工程或结构的使用及安全影响很小,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单位等认可后可不专门作处理。一般可不作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出现质量事故的工程,通过分析或实践,采取上述处理方法后仍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则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导致十级伤抚养费怎么计算?
      工伤导致十级伤抚养费怎么计算?十级伤残是没有抚养费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亲属条件有以下七种:(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


·看守所批捕后多久判刑
      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法院阶段:1个月;所以,一般刑事案件......


·什么是行政案件?什么是行政案件证据规则?
      什么是行政案件?什么是行政案件证据规则?随着时代的进步、改革的深入,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提高,涉及受教育权、劳动权、选举权等复杂的行政争议不断......


·喝酒12小时后算酒驾吗
      喝酒12小时后算酒驾吗?喝酒12小时后算不算酒驾不是法律规定的,算不算酒驾取决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每个人对酒的分解能力不同,血液里酒精含量是否构成......


·故意伤害罪判几年用刀伤人量刑会重一些吗?
      故意伤害罪判几年用刀伤人量刑会重一些吗?用刀伤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情况如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


·2023年伤残军人抚恤金标准出台是什么?
      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国防力量和军队有直接的关系,而作为军人牺牲的将会是自己的一生繁华,因为军人都时刻准备着上战场,对于我国的军人福利一直在完善......


·法院判决离婚没有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法院判决离婚没有涉及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如果有共同财产,分割共同财产必须到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其他没有索赔。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


·企业不承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办?
      企业不承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怎么办?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不承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认定方法有以下三种:1、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


·未成年犯罪的的范围年龄是怎么规定的
      一、未成年犯罪的的范围年龄是怎么规定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罪承担刑事责......


·一、工伤认定后属于什么环节?
      一、工伤认定后属于什么环节?劳动者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并领取到工伤认定书才能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或者出院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


·人数多少认定为犯罪集团
      人数多少认定为犯罪集团?一、人数多少认定为犯罪集团三人以上为了实施一种或几种犯罪而组织起来的共同犯罪组织。它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