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著作权没有保护期?
一、哪些著作权没有保护期?
著作权中除了发表权外的人身权之都没有保护期,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著作权人身权具体如下:
1、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
作者生前未发表(未明确表示在其死后不发表)的作品的发表权:可在其死后50年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则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2、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的权利。作者作品署名发表后,其他任何人以出版、广播、表演、翻译、改编等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时,必须注明原作品作者的姓名。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署名权归作者享有。署名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存在放弃问题。保护期不受限制。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3、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为作者所享有,只有经作者授权,他人才能修改其作品,未经授权而擅自修改,即构成对作者修改权的侵犯。例外:
(1)报社、杂志社可对投稿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无须征得作者同意。从实质上讲,修改权仍属于作者,他人只能在法定范围内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而不能改变作品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2)美术作品原件出售后,著作权人如想修改作品,须征得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同意。
4、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是修改权的延续,在内容上比修改权更进一步,不仅禁止对作品进行修改,且禁止他人在以改编、注释、翻译、制片、表演等方式使用作品时对作品作歪曲性的改变。但作品在出版、发表的过程中,出版人、编辑者对出版作品所作的技术性处理,如引证的确认,文字和语法错误的更改,不能视为对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死后,由作者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则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二、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1、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是著作权人的专有权,往往与发行或广播权连在一起使用。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法律允许,他人不得擅自复制作品。
复制方式:一为手工复制;二为机械复制。
2、发行权:指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不能被发行。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权利。
两种方式行使:即可有著作权人自己发行,也可授权他人发行。
发行的方式:灵活多样,如散发、出借、出售、赠与。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是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公开陈列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将作品自行展览,也可授权他人展览并获取报酬。目的是让不特定的公众观赏。
5、表演权:亦公演权、上演权。指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特点在于必须以公开的方式进行,面向不特定的多数人。表演他人作品应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出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公开再现”是其本质特征。电影的放映权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电影只需征求制片人同意即可,无须再征得各有关部分作者的许可。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有权禁止或许可创优将其作品通过广播的形式进行传播。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属公有领域的信息,不受著法保护,公众可自由使用,有些则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才能使用。
9、摄制权:亦称影视片摄制权,指著作权人享有的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作品的权利。可是原作,也可是原作的演绎作品。
10、演绎权: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的以其作品为蓝本进行再创作的权利。包括:
(1)改编权:指在不改变作品的基本思想内容的前提下,变换作品表现形式的权利。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不改变作品类型的情况下进行的改写。
(2)翻译权:指将原作品的语言文字变换成其他语言文字并用以表述作品的权利。《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对外国人的作品,可由行政单位强制许可翻译,无需征得外国著作权人的同意。
(3)汇编权:对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包括注释权、整理权和编辑权。汇编者对汇编所形成的作品,应享有著作权。
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间内,任何个人、单位都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著作权益,作者或者作者的家属发现著作权益受到伤害后,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提交民事诉状的同时,还需要拿出证明被告确实侵犯了著作权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祖父母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形成
祖父母抚养义务在什么情况下形成未成年人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对国家的未来都是非常重要的。通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义务应该是归孩子的父母所有,但是在......
·法人享有的人身权有哪些
法人享有的人身权有哪些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法人无生命无身体,所以没这些权利。与......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法误工费的定义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
·婚后继承遗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么
婚后继承遗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么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
·轻微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必须指出,轻微伤不属于刑法要处罚的范围,所以这一问题是存在错误并且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一概念是惩罚犯罪分子才会用得上的名词,而仅仅是轻微伤的话......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方式包括了哪些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方式包括了哪些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著作权许可使用分......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
一、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1、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离婚后你名下......
·在我国监外执行可以去外地吗
监外执行和取保候审这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因为监外执行的这些人员都是已经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被确认为罪犯了,只不过是因为身体上的原因或者是其他......
·义乌国有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义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1、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
·在我国他项权证后多久放款?
在我国他项权证后多久放款?在我国他项权证后三个工作日放款,买房人我们最常遇到的是贷款购房时产生的抵押权。例如我们向银行贷款买房,那么房屋他项权......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