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有哪些?
  
  (一)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
  
  知识产权罪侦查措施可以适用于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措施,公安机关常用的侦查方法如下:
  
  1、讯问犯罪嫌疑人。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传唤其到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其住处进行讯问。
  
  2、询问证人、被害人,侦查人员可以依法询问证人、被害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3、勘验、检查。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检查。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
  
  4、搜查。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人身、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
  
  5、扣押物证、书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侦查的基本原则
  
  (1) 主动出击原则
  
  (2) 依法办案原则
  
  (3) 注重证据原则
  
  (4) 协作配合原则
  
  (5) 人赃并重原则
  
  (6) 打击和保护并重原则
  
  二、知识产权犯罪处罚如何处罚?
  
  1、《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自然人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
  
  3、《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若是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之后,将专利、著作权等类型的著作权用于营利,那么一旦获得的非法收入金额过高,就有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一旦侦查掌握了侵权者的犯罪证据之后,法院一般会判处侵权者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结婚登记手续该怎么走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
      结婚登记手续该怎么走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


·法院指定监护人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指定监护人流程是怎样的?法院指定监护人需要遵守确定监护人的范围→各位有监护资格的主体表达自己的意愿→征求被监护人的意见→法院选定监护人的流......


·《证券法》法律责任是什么?
      《证券法》法律责任是什么?证券法》不仅专设法律责任一章,而且该章多达三十六条,这表明在立法中对惩处证券违法行为有足够重视,对证券违法行为的......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常情况下,从表面上来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相安无事的,双方之间一旦产生了什么矛盾和纠纷的话,针对劳动关系这一块,用人单位有的时候会......


·可以让股东享有的权益是什么?
      可以让股东享有的权益是什么?第一,股东身份权。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公司需要给他一个类似于“身份证”这样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


·房产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合同纠纷诉讼一般时效三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1、房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3......


·司法鉴定所受理范围有哪些
      我们在进行司法鉴定是时候,是需要找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而且司法鉴定所的鉴定范围是有一定的约束条件的。那么,司法鉴定所受理范围是什么呢?司......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


·商标补正期间给人抢注怎么办
      商标补正期间给人抢注怎么办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
      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一、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是什么?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邯郸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是怎样的?
      邯郸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暂行规定是怎样的?《邯郸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业经邯郸市人民政府备案邯规备字[2008]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