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财产由谁监管?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财产由谁监管?父母离婚后孩子的财产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监管,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监管主要是通过:(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应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的民事责任。(2)离婚时,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应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更有利于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应对抚养子女一方予以倾斜和照顾,并且对于有些共有财产以赠与的方式确定其权利归未成年子女享有或者所有。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只是在共同生活期间有权使用。(3)抚养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须严格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保护管理归未成年人所有的财产,维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防止任何人侵犯,抚养子女一方非因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得对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实施处分行为。二、父母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父母有权分配吗(一)父母离婚,孩子名下的财产父母有权分配吗父母离婚,孩子名下财产父母无权分配。不管孩子是否成年,孩子名下的财产只能归孩子所有,除非有证据证明是父母的婚后共有财产。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婚后的共有财产。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理论上并不复杂,其关键在于对夫妻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的认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有约定的,若夫妻间有关于财产协议且该协议合法有效的,则应依照协议分割。(二)父母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父母离婚后一般是只能由男方或者是女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若是离婚时孩子并不具有完全民事能力,且孩子名下有财产,那么大部分情形下是由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监管孩子的财产,但若是协商一致,也可以由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监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票据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
      票据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一、什么是票据票据一般是指商业上由出票人签发,无条件约定自己或要求他人支付一定金额,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持有人具......


·没有备案的域名跳转是否受影响
      严格的来说域名备案是属于国家针对互联网经营的一种管理制度,网站域名备案的这个问题上有很多方面都和国家制定的法律制度有紧密的联系。因为目前国家......


·工作不满一年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工作不满一年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如果被违法辞退的话就有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离婚后生孩子户口怎么登记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


·变更法人股东签字还是盖公司章?
      变更法人股东签字还是盖公司章?选举和更换公司法定代表人,须召开股东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所以,法人变更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总则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以及实......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行贿的人怎么处理?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行贿的人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行贿的人的处理方式是按照刑法当中的行贿罪的389条来进行拟定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判处,为......


·故意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纵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对于行为人故意放火的行为,在我国也是会被认定为犯罪,但此时并不是人们说的故意纵火罪而应该是放火罪。此时要求行为人主......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是一种较为平常的事
      离婚对于现今社会来说是一种较为平常的事,那么,离婚财产合同的原则有哪些,对于这些原则一方面是依据有关的法律条例进行制定的,另一方面就是根据社......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规则之六
      规则六房屋买卖恶意串通的认定应由异议人举证证明行为人和相对人具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且证明标准须达到排除合理怀疑......


·种子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什么注意事项?
      种子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什么注意事项?一、种子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种子购销合同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