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诽谤罪的对象包含死亡的人吗?

诽谤罪的对象包含死亡的人吗?诽谤罪的对象包含死亡的人,死人按照法律规定也是享有名誉权的。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也就是说除了法人、团体和组织以外的其他人都是可以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的。二、诽谤罪如何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诽谤罪的对象不仅仅是包括由自然人,还包括死人在内。即使人员已经死亡,但是法律当中仍然保护其名誉权,名誉不能够受到损失,否则可以按照《刑法》中的诽谤罪来进行定罪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91条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


·中小企业融资特征是什么?
      鉴于市场经济的自发性以及经济上的自由,当今的市场上存在着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在运营方式以及发展规模上与其他企业相比有着一定的差别,融......


·一般离婚诉讼费需要多少钱
      一般离婚诉讼费需要多少钱?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


·私募股权投资如何退出机制
      私募股权投资如何退出机制一、私募股权投资如何退出机制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在设立、成长、上市、收购、重整、陷入财务困境等各......


·家庭中被家暴了怎么办?
      家庭中被家暴了怎么办?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我们在家庭生活中,被家暴了怎么......


·已有的新型毒品的危害是什么?
      在历史的教训下让我们从小就接受了国家对毒品危害的宣传,所以普遍的人都知道毒品是我们最应该拒绝的东西,但社会上有很多人却经不住毒品的诱惑而陷入......


·诉讼后再信访能否认定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后再信访能否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


·公司拖欠工资得证据有哪些
      公司拖欠工资得证据有哪些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


·孩子改姓的有关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有关孩子改姓的内容也是您比较关心的,其实这也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孩子的改姓有时候也......


·对于工厂计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对于工厂计件未
      对于工厂计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对于工厂计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员工的两倍工资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一、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
      一、承租人可否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承租人可以向侵害房屋的第三人主张权利,承租人承租房屋以后,即对房屋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第三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