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有什么区别

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有什么区别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区别是判决是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而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如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自诉,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裁定,是适用裁定解决程序问题。【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二、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怎么办?法律规定,当事人如果不服判决,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上诉和申诉。第一种是提起上诉。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是指当事人(除被害人外)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上诉是法定诉讼权利的表现形式,有权提起上诉的人一经依法提起上诉,就必然引起二审法院对该案的重新审理。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独立提起上诉的人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如果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对一审判决不服,要求上诉的,必须经被告人同意。被告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不具有直接提起上诉的权利,他们如果对一审判决有意见,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至于是否提出抗诉,则由人民检察院决定。我国法律对上诉期有严格规定,如果不符即不能产生上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一旦期限届满,一审的裁判就发生法律效力,就普通刑事案件而言,即可交付执行机关执行。第二种是提出申诉。法律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决的执行。"根据上述规定,申诉人的范围是指:(1)当事人,包括自诉人、被害人、被告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3)当事人的近亲属,包括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申诉人的申诉内容,可以是对第一审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申诉,也可以对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申诉。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申诉人提出的申诉,并按诉讼程序进行审查处理。对审查处理的结果,应用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可以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抗诉,而受害人又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交通事人伤故鉴定费有谁承担
      交通事人伤故鉴定费有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


·交通事故罪是不是累犯
      交通肇事罪不会构成累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主观方面就是过失,是过失犯罪。《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


·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是什么?
      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条件是什么?一、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


·一、可不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
      一、可不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复鉴定。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


·交强险医疗赔偿内容主要?
      交强险医疗赔偿内容主要有哪些一、交强险医疗赔偿内容主要有哪些?依据交强险条款第八条,交强险中医疗费用赔偿最高限制为1万元,主要包括的项目有......


·商标续展补正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补正的流程是怎样的?商标续展补正的流程如下:1.商标续展申请的时间:应为商标到期前12月内提出商标续展申请。商标到期后,还会有6个月宽限期......


·没工作需要给抚养费吗?
      没工作需要给抚养费吗?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


·公司法股份回购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份回购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在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中,由于公司发展的需要,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及其创始股东、控股股东都会接受股份回购,以推......


·造谣诽谤法人有什么法律后果?
      企业是重要的一种法人,对于企业来说,良好的信誉比什么都重要。一些消费者同企业发生纠纷后,没有选择恰当的方式解决,而是造谣诽谤企业,使企业的信......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


·2023劳动仲裁有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有什么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