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什么情况下属于婚前财产

什么情况下属于婚前财产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工资,房子,车子,做生意赚的钱,自己挣来的所有资产,不管是投资后取得的收益,还是别人赠与房产。2、在我国的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婚前的时候就取得了财产所属权,比如说在婚前获得的债权也属于婚前财产。3、自己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或者是孳息,这类都不归纳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这类很多新人在结婚前不会注意到,以为就是婚前的房产和车产,其实中间还包括很多种类。4、不知道婚前财产有哪些,很容易会吃亏,有些新人在婚前有货币或者是股票等,但是需要买房的时候用自己的股票买卖后购买,那这总形式的财产也是属于婚前财产。二、夫妻离婚婚前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广州租售同权有什么影响
      广州租售同权有什么影响广州市政策提出租售同权以后,很多人都有很多疑虑。广州租售同权中,人们最关心的就是买方的问题。人们以往买房的时候,最关心......


·夫妻分居以后可以申请离婚吗?
      夫妻分居以后可以申请离婚吗?夫妻分居一年可以离婚吗?1、如果丈夫和妻子之间的感情破裂,夫妻一方想离婚,但没有符合离婚法规所规定的要求,可以......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传播方式都有哪些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传播方式都有哪些传播,即广泛散布。应该注意本罪的“传播”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传播”在具体方式上有所不同。如出租、有偿放映......


·更换劳动合同的情形:
      更换劳动合同的情形:1、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


·南京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南京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南京劳动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


·中国人在外国结婚需要哪些程序和材料
      中国人在外国结婚会存在什么问题呢?这种为涉外婚姻,也就不能直接适用婚姻缔结地法。这个问题,法律没有直接给予回答。中国法律是否承认其效力?在下......


·黑校车超载百分之百如何处罚?
      黑校车超载百分之百如何处罚?超载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也是我国交通部门经常去管理处罚的一项违法行为,通常我们会在车辆的外部看到有核定载......


·中断诉讼时效什么意思?
      中断诉讼时效什么意思?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意思就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


·十一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
      十一国庆节加班工资怎么算人社部就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假期加班工资计算问题进行明确。1、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


·1、现代经济的迅速发展
      1、现代经济的迅速发展,带动了交通行业的迅速崛起。交通的日益发达,不免会引发一系列的交通问题。在交通事故当中,交警大队会根据案件发生的实际情况......


·新入职员工该怎么做,要注意什么?
      毕业生通过应聘找到工作后,单位会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道,并完成入职手续。这样一来,就标志着员工步入新单位了。由于初到职场,很多事情都需要注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