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医疗欺诈要收集哪些证据

医疗欺诈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医疗欺诈要收集哪些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我们可以将医疗欺诈可以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行为的过程中,故意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患者产生错误的认识而接受其医疗服务的行为。
  
  医疗欺诈需要的证据有: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病历资料复印件。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其他,如有关专家的意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医学文献资料等。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书证须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副本或节录本。
  
  6、如患者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提交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并注明代理权限。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八条
  
  医疗欺诈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行为的过程中,故意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患者产生错误的认识而接受其医疗服务的行为。
  
  二、医疗欺诈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医疗欺诈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一)以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为手段;
  
  (二)以诱使患者支付非必要医疗费用,取得财产或其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
  
  (三)在其医疗水平和能力范围内明显可以避免误诊而积极追求的;
  
  (四)给患者生命权、健康权造成侵害或给患者财产权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医疗欺诈行为导致了患者人身财产权利的侵犯,医患关系的破坏,医疗职业群体的整体形象下降和医疗秩序的混乱。必须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保护患者的人身财产权利,稳定良好的医患关系。医疗欺诈行为中存在明显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且诈骗金额如果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应将对医疗欺诈行为按照诈骗罪定罪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
      普通职工能二次入职吗?二次入职是可以的,只要符合用工的规范即可,同时也得获得用人单位的认可。二、员工二次入职是否有试用期?劳动者辞职的,又......


·怎样确定侵害专利权赔偿数额
      ?一、怎样确定侵害专利权赔偿数额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式做了明确规定,分成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按照专利权人因为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确定。第二层......


·有入室盗窃罪案底对今后的人生有什么样的影响?
      案底是指具有犯罪行为的人,在办案机关对其进行惩罚后留下的痕迹。这样一是为了更好地治理社会,二是跟人们一个警醒提示人们要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做人。......


·故意伤害致轻伤赔偿有什么项目
      故意伤害致轻伤赔偿有什么项目一、故意伤害致轻伤赔偿有什么项目赔偿项目根据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


·立功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立功和自首属于法定的酌定处罚情节,要是能够认定被告人具有立功或自首情节的话,那么在量刑的时候,就可以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光说立功可能很多......


·民事附带刑事重婚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
      民事附带刑事重婚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一、民事附带刑事重婚诉讼状的写法是什么?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


·商标抢注恶意囤积的后果是什么
      商标抢注恶意囤积的后果是什么恶意抢注商标后果是影响到原来商标所有人的一些基本的经营行为,“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注册......


·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是什么?
      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是什么?一、担保合同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


·遗嘱起诉有效年限过期了怎么办?
      遗嘱起诉有效年限过期了怎么办?1、遗产诉讼时效过期啦可以私底下找对方进行协商,否则的话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至于能否胜诉的话,主要是看对方的抗......


·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


·工伤认定无法送达怎么办?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之后向用人单位索赔时的必要程序,也就是说工伤认定时索赔的前提条件。在工伤认定完成之后,劳动者可以拿着认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