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写法是怎样的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立合同人: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师事务所
  
  鉴于:乙方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并购事宜需要专业的法律服务,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乙方表示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服务事项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购_______有限公司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购事项完成之日止。
  
  第二条 人员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法律服务小组,负责处理甲方公司并购的法律事务。
  
  第三条 工作范围
  
  乙方律师的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起草并购意向书;
  
  2、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商务谈判,进行并购可行性策划和并购方案的设计;
  
  4、出具并购法律意见书;
  
  5、起草并购合同及并购所需的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6、协助办理并购过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 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与乙方联络,负责收集拟处理法律事务的相关资料,配合并督促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师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五条 律师费用及支付
  
  1、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_____元人民币。
  
  2、上述律师费,在甲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项完成之日起_____日内支付剩余律师费用。
  
  乙方开户银行:_____;开户名称:_____;帐号:_____。
  
  第六条 其他费用的负担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1、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查档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等;
  
  2、_______(地区)外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长途通信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第七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购事宜相关的所有资料和文件,并保证提交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用和工作费用;
  
  4、甲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当对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导致服务事项没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还已经支付的律师费用;
  
  8、甲方委托的事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律师执业规范;
  
  9、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律师提供任何与委托事项相关的情况,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当指派熟知企业并购事项及相关法律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有权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和验证;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随时报告工作进度;
  
  5、乙方在维护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有权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6、乙方律师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务应当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应根据甲方所需实际法律服务内容的不同与甲方具体协商或随时联系约定;
  
  9、乙方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通知
  
  1、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需要送达或给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按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过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发出后即视为收讫。通过邮寄发出的任何文件、资料、通知,在寄出10日后即视为收讫。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改变的,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照原来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联系方式发出的文件、资料、通知等均视为在前款约定的时间内收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变更、解释、履行、终止和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之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仍不能得到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以诉讼解决争议。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以下无合同正文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服务项目合同也是一般的合同,国家从来没有强行规定过法律服务项目合同的具体内容,要开展哪些法律服务项目,这要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的内容来写,法律服务项目不同,收费标准肯定也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少时间下结论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少时间下结论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


·很多人离婚因为一些私人问题
      很多人离婚因为一些私人问题,都会选择诉讼离婚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这时候如果没有法律知识的支持,可能就会无法解决问题,......


·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姻诈骗行为?
      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姻诈骗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


·进出口贸易流程是怎么样的?
      进出口贸易流程是怎么样的?进出口贸易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是非常大呃重要的。而国家为了经济发展的越来越快也相继出台了各种的政策......


·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合同中薪酬的规定是怎样的?按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工资分配......


·专利权内容的是什么2023
      专利权内容的是什么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


·一、婚前买房按揭离婚怎么分配?
      一、婚前买房按揭离婚怎么分配?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


·行政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怎么规定
      行政拘留15天保释程序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对于保释其实就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在实施的时候有着一定的条件限制。其实取保候审也属于最基本的法律常识,......


·留守儿童监护人职责是什么
      关爱留守儿童,是当下一个比较重要的课题。由于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爱,要是不好好引导的话,可能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其合法利益也有可能得不......


·侵犯姓名权怎么处理,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姓名权怎么处理,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权是一种人身性的权利,是不可侵犯的,但是现实生活中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却比比皆是,要是你的姓名权遭......


·醉驾160会被如何判刑?
      醉驾160会被如何判刑?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于或大于160毫克/100毫升时拘役3个月。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按照刑法133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