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哪些人有土地承包权2023

哪些人有土地承包权2023
  
  一、哪些人有土地承包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六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常住人员,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3)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4)其他将户口依法迁入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同时,第七条规定,原户口在本村的下列人员,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1)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服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士官;
  
  (2)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3)已注销户口的刑满释放回本村的人员。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哪些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的基本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各项权利为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变更。而合同权利依双方当事人约定,难以避免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等行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造成侵害。
  
  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用益物权,期限较长.比较稳定。而合同的期限一般较短也容易发生变化。
  
  承包人作为用益物权人,可以对抗发包人的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被任意剥夺,承包地被违法收回后,可以要求返还。而合同有可能随意解除,承包地被违法收回的,承包人虽有可能获得金钱赔偿,但返还承包地并不必然。
  
  承包人可以以用益物权人的地位直接对抗第三人的侵害,包括政府的违法干预。比如,承包人可以据此抵 制“一乡一品”等干预经营自主权的政府决定。
  
  承包人依用益物权享有自主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基础,任何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而依合同关系难以形成流转的基础,而且往往受到对方的限制。
  
  在征地补偿时,承包人可以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独立的财产权利获得相应的补偿,而不是仅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被忽视。
  
  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金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金怎么赔偿一、合同到期不续签应付赔偿金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给经济补偿。除非是劳动合同到......


·遗失物无因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遗失物无因管理的概念是什么?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拾得过他人的遗失物,无论钱、包还是其他物品,即便我们没有亲自经历过也至少在电视上看到过。大......


·一、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怎样进行?
      一、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怎样进行?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它进行规则是按照当事人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和交通费,住宿费的补偿......


·什么是强制性交易行为?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


·留置权与房屋租赁留置权
      很多朋友有过出租房屋或者租房的经历,租房是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如果当你的权利受到侵犯时该怎么办呢?这其中可能就要涉及到留置权的问题。您可能会问什......


·解除合伙协议纠纷要如何规避?
      解除合伙协议纠纷要如何规避?一、合伙协议产生纠纷的原因我国法律规定的合伙实际上包括个人合伙、法人合伙(联营)和合伙企业三种。个人合伙是发生在......


·有无土地使用证重要吗?
      有无土地使用证重要吗?有无土地使用证的问题是很重要的,对于土地需要进行建设和施工的都是需要用土地使用证的,这是唯一的合法凭证。如是涉及拆迁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撤销权消灭后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撤销权是保护利益损害向法院申请的权力,当个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威胁时,个人就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请求得到撤销权,达到......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行为与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


·职工经济补偿金规定都有哪些
      一、职工经济补偿金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