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印刷品版权及侵权责任怎么认定?

印刷品版权及侵权责任怎么认定?印刷品版权是受到保护的,如果存在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的就构成了侵权行为,有关侵权责任是: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著作权侵权的对象有哪些?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人们借以表现自己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的智力成果。依照《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品包括下列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4)美术、摄影作品;(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对于印刷品的版权认定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办理,特别是对于有关侵权责任的认定上,还需要基于实际造成的侵权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构成了刑事责任的,需要对当事人或者单位追究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新刑法九受贿金额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新刑法九受贿金额的立案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


·竞业限制的认定分析,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的区别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者泄露商业秘密而与劳动者签订的一个竞业限制条款,这在很多岗位上常见的一个现象,那么竞业限制的认定是怎么样的?我们......


·一、正规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正规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合法吗?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是多少才可以获得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是多少才可以获得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ia值超过百分之四才可以获得赔偿,二处伤残者,其中一处次重伤在六级以下(含六级)Ia值......


·打架致两根肋骨骨折赔几万?
      打架致两根肋骨骨折赔几万?打架致骨折的赔偿标准是没有准确答案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
      借款合同包含的内容都有哪些生活中,借款纠纷时有发生,其中由于借款合同内容不完善而导致的纠纷占大多数。因此为了避免这种纠纷,在书写借款合同时,......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赔偿有哪些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赔偿有哪些规定一、什么是医疗过错参与度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


·公职人员醉酒驾驶应该如何解决
      公职人员醉酒驾驶的处理:酒驾触犯刑法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家公职人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应给予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财产法律后果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后因为一点琐事经常吵架,有的时候甚至是会威胁对方离婚,经常讲离婚挂在嘴边。在普通老百姓眼里,离婚似乎并没有那......


·犯故意杀人未遂如何判定
      犯故意杀人未遂如何判定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


·离婚孩子6岁怎么判
      看具体情况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扶养条件、教育背景、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小孩的特殊情形来判决。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