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孙子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依据《民法典》的立法原理,赡养义务的产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被赡养的人与赡养人有自然血亲关系或形成拟制血亲关系;
  
  (二)被赡养的人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赡养;
  
  (三)赡养人有赡养能力。
  
  因此,一般情况下而言,子女应当天然的作为父母的法定的第一顺序的赡养人,但是当发生某种客观原因,即在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情况下,导致父母子女之间无法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时,孙子女与祖父母、外孙子女与外祖父母之间才可能产生发法定的赡养义务。
  
  但在司法实践中,对《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中“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理解存在分歧:有人认为是指“该”子女已经死亡或无赡养能力;也有人认为是指其子女全部“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中所称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应当是指父母所有的子女都符合上述情形,换言之,只要其子女中还有人具备赡养能力,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就无须承担赡养义务。故而孙子对奶奶拥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
  
  一,奶奶无子女或有子女但该子女无赡养能力,而且奶奶本人需要赡养;
  
  二,该孙子有赡养能力。对子女在世并有赡养能力或者有固定收入和其他生活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其赡养义务。只有在子女已经死亡或没有赡养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固定收入和其他生活来源或生活无法自理的情况下,孙子女、外孙子女才有赡养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孩子的父母双亡后监护人是谁?
      孩子的父母双亡后监护人是谁?面对监护人一般来说是会将父母作为第一监护人,但是父母死亡是需要按照优先层次进行安排,一般来说监护人除父母之外附......


·关于夫妻如何单方立遗嘱?
      关于夫妻如何单方立遗嘱?夫妻单方立遗嘱只能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遗嘱处理,而对于另一方财产是不可以认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


·一、劳动合同未约定薪酬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未约定薪酬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中没约定薪水有效,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劳......


·关于种植罂粟的处罚是怎样的
      关于种植罂粟的处罚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到15日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


·通常情况下没办入职辞职有工资吗
      您辛苦的找到工作以后,只工作了就好,还没来得及办理入职手续就已经辞职了,那么没办入职辞职有工资吗。这样的情形相信不少朋友都亲身经历过。一般情......


·特别法人取得法人资格的类型有哪些?
      特别法人取得法人资格的类型有哪些?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有......


·酒驾肇事者死亡家属用赔钱吗
      不用,如果肇事车辆投保了保险,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先请求保险公司赔偿;对赔偿不足部分和肇事车辆未投保的情况下,可以......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董事违反忠实义务责任承担方式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具体的违反忠诚义务的表现形式是有以下几个方面。(1)挪用公......


·在什么情况下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
      在什么情况下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


·跨省办案程序的相关法条有哪些
      跨省办案程序的相关法条有哪些我们都知道有些时候重大案件往往是罪犯在多个城市犯案,那么要想抓住无法无天的罪犯,就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那么就需......


·公职人员抚恤金是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
      公职人员抚恤金是否继承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